关于印发《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盟市农牧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畜牧业发展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牧便函〔2025〕558号),自治区农牧厅制定了《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5年6月30日
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为组织实施好2025年粮改饲项目,加快推动种植结构调整和现代饲草产业发展,保障优质饲草料供给能力,促进为养而种、种养结合,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区域
全区由盟市农牧部门结合原农业部《粮改饲工作实施方案》(农牧发〔2017〕8号)要求,聚焦发展设施畜牧业、推动舍饲圈养、解决草原过牧问题等重点工作,遴选项目实施旗县(市区)。
二、任务目标
扩大青贮玉米等饲草料种植面积,提高饲草料收贮能力,实现饲草料就地转化、就近供应,全面提升草食家畜生产效率和养殖效益。2025年12个盟市完成粮改饲结构调整面积220万亩,优质饲草料收储量任务700万吨。
三、补贴对象、品种
以收贮利用优质饲草的草食家畜养殖场(户)、饲草专业收贮企业(合作社)或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为补贴对象,通过以养带种的方式推动种植结构调整和现代饲草产业发展。补贴品种以全株青贮玉米、苜蓿、饲用燕麦、黑麦草、饲用黑麦、饲用高粱等优质饲草为主,兼顾各地有饲用需求的区域特色饲草品种,但不包括采收籽粒以后的玉米秸秆或其他作物秸秆。
四、补贴标准
收贮青贮玉米等饲草料每吨补贴50元。采取先贮后补方式补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牧部门要高度重视粮改饲工作, 按照组织计划到位、监督管理到位、情况调度到位、宣传引导到位的要求,明确目标责任,狠抓政策落实,推动建立自治区负责绩效评价,盟市负责监督、监管,旗县负责任务落实的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二)细化实施方案。盟市、旗县(市区)根据年度资金额度和任务目标,编制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程序、实施进度、核查验收、资金拨付、数据汇总、工作总结、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内容。鼓励通过粮改饲项目实施整县推进青贮饲草料收储利用。盟市实施方案于 2025 年 7月15日前报送自治区农牧厅饲料饲草处备案。
(三)强化精准统计。盟市、旗县(市区)农牧部门要高度重视粮改饲信息统计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粮改饲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完整报送统计数据,做到“受益对象明确、种贮地点清楚、补贴数量准确、款物台账详细”。
(四)加快资金拨付。盟市、旗县(市区)在收贮工作开始后,要及时跟进,加快验收核查,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避免补贴资金滞留。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动资金拨付。
(五)实施绩效评价。盟市、旗县(市区)项目实施完成后,要结合《粮改饲工作绩效评价办法》、《粮改饲工作绩效评价指标表》(农牧发〔2017〕8号)及时开展绩效评价,认真组织自查自评,填报粮改饲绩效评价指标表(见农牧发〔2017〕8号)和粮改饲项目绩效目标表(见附件)。2025年11月30日前将盟市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表和工作总结等报送自治区农牧厅饲料饲草处。
(六)做好技术服务。盟市、旗县(市区)要组织技术服务团队,深入一线指导生产作业,通过集中授课、现场参观等方式,全程做好青贮种植、收获、加工和饲喂等技术培训与跟踪服务,做好全株玉米青贮质量品鉴工作,确保优质饲草种的优、收的快、贮的多、用的好。
(七)加强宣传指导。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做好粮改饲项目政策宣传,增强各类经营主体发展全株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政策规范有序实施。要注重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经常性的进行宣传报道。
附件:1.2025年内蒙古粮改饲项目任务分配表
2.粮改饲项目绩效目标表(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