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349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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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业联合会: 《关于推进绿色低碳的美丽城市建设的提案》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情况 内蒙古是全国第二大覆膜省区,年覆膜面积约3200万亩【新疆第一约6000万亩】。地膜覆盖栽培为保障粮食安全和农牧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残膜确实造成一定污染。自2016年以来,农牧部门加快地膜回收处置工作,特别是近年来,我区逐步建立起“县级回收中心+乡镇中转站+村级临时点”的三级回收网络,全区农膜回收率逐步提升,目前已达86.8%,后续将保持地膜残留逐年下降趋势。 二、秸秆综合利用情况 内蒙古农作物秸秆资源丰富,全区农作物秸秆年产量近5000万吨,可收集量约4500万吨,全区秸秆综合利用量超过4000万吨,综合利用率达92%【其中,饲料化利用率约65%,肥料化利用率约19%,燃料化利用率约6%,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率近2%】,连续5年稳定在90%以上,秸秆回收利用已形成产业,后续还将逐步扩大。 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 内蒙古畜禽养殖体量大,粪污产生总量多,粪肥还田耕地空间充足,资源化利用基础较好。2025年,全区畜禽粪污产生量2.01亿吨,资源化利用量1.75亿吨,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7.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2个百分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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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一 |
强化政策质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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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农业废弃物治理,我厅坚持制度先行、部门联动、督考结合。一是强化政策引领。将地膜回收处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纳入正在编制的《“十五五”推进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发展规划》,联合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8部门印发了《持续推进2026—2030年农膜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加强废旧地膜回收处置十条措施的通告》,将秸秆饲料化纳入草产业和设施畜牧业支持政策,作为秸秆利用重点内容,印发《2026年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连同已经出台的《农膜污染防治条例》、农业面源污染“四化十有”等政策,形成了部门合作、全程治理的制度。二是落实监督考核。将治理与环保督察整改同步推进,畜禽粪污利用率列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专门制定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强化考核结果和治理成效应用,对出现问题和考核不达标的,调减下年度盟市相关项目资金,压实属地责任。今年起,还实施了地膜回收集中攻坚行动、畜禽粪污问题排查整治。强化执法监管,今年已对8个盟市发送地膜暗访发现问题通报,检查生产种植主体486个次、养殖主体1302个、农资经营门店243个次,立案查处28件,形成管理闭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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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二 |
突破产业化瓶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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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缺乏大型深加工企业等问题,依托项目培育主体、延伸链条,提升产业化水平,推动“分散处理”向“产业经营”转变。一是推动秸秆利用产业化。持续争取国家项目,2026年争取到国家秸秆综合利用资金1.63亿元,支持10个盟市20个旗县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将单个企业补贴上限由100万元调增至300万元,重点引入饲料化技术,支持加工、收储企业做强做大,打造蒙东、蒙西两大秸秆饲料产业带,年产值将达到165亿元左右【2025年161亿元】。二是推动粪污利用产业化。全区近10年累计投入49亿元,支持95个旗县区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去年下半年开始,组织规模养殖场自查自改配套粪污处理设施,目前全区3995个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9%,形成了粪污发酵还田、生产圈舍垫料等为主的利用模式,全区现有有机肥企业296家,产能达到1300万吨。三是推动废旧地膜利用。今年,自治区首次允许地方从1.4亿元地膜科学使用资金中,拿出部分用于地膜回收处置,推广专业回收、焚烧发电、再生造粒、燃料化等多种利用模式。多个盟市配套支持,巴彦淖尔市补贴1000万元,支持以杭锦后旗地膜焚烧发电为主的典型利用模式,鄂尔多斯、乌兰察布、赤峰等地也拓宽残膜资源化利用渠道,全区已有38家再生造粒企业、6家焚烧发电企业参与回收利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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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三 |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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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我厅统筹重点流域面源污染治理、秸秆综合利用等项目,加快补齐农业废弃物治理设施短板。一是新增面源治理项目。今年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46亿元,支持呼市武川县、巴彦淖尔杭锦后旗,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重点建设畜禽粪污集中处置设施、设备,采取粪污和秸秆发酵制沼气、生产有机肥的方式,推动治污和利用协同发展。二是支持提升基础能力。统筹利用秸秆、饲草等项目,以秸秆饲料化为重点,2026年安排新建县级收储中心20个、村级收购站点260个、饲草“中央厨房”150个,提升种养循环发展水平。三是查漏补缺鼓励企业投入。开展规模养殖企业配套粪污处置设施排查整治,严格管控粪污治理和规范处置,建成规模养殖场处理设施、县域有机肥加工中心、乡镇收运网点、田间粪肥还田点的四级处置体系。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与工商联等部门、专家保持联系,持续提升治理水平。一是坚持抓好政策落地。完善跨部门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迅速整改到位,将治理工作与资金分配、项目安排紧密挂钩,确保措施落实。二是完善常态长效治理。统筹用好地膜、秸秆、面源污染治理等项目,以规模化种植、养殖户为主,支持回收处置专业化服务,培育资源化利用龙头企业,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发展。三是强化日常宣传引导。以大户、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为主,开展废弃物利用技术培训,加强农业废弃物治理和利用政策宣传培训,压实“谁产生、谁回收,谁污染、谁治理”的主体责任,提升农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水平,支持全区“无废城市”建设,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作出更大贡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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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采纳原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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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6年9月1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