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545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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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内蒙古区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系统防控内蒙古地区养殖场细菌耐药性保障畜牧业与公共卫生安全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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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一 |
建立区域耐药性系统监测与预警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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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农业农村部《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年)》要求,我区结合养殖实际,制定实施耐药性监测。2025年,呼和浩特市、巴彦淖尔市、锡林郭勒盟、通辽市、包头市和鄂尔多斯市共采集1545份样本,分离获得234株大肠杆菌、190株肠球菌。肠球菌对青霉素、阿莫西林/克拉维酸、利奈唑胺全敏感对苯唑西林、头孢西丁、磺胺异噁唑、泰妙菌素100%耐药,对克林霉素耐药率93.0%;大肠杆菌对美罗培南、阿莫西林/克拉维酸、恩诺沙星、氧氟沙星全部敏感。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对全区动物源细菌耐药性进行检测。实行定点监测和随机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覆盖内蒙古自治区东西中部地区,持续跟踪监测全区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达标养殖场和监测网中长期定点监测的养殖场,对存在耐药情况的地区实施预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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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采纳原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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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二 |
推行养殖场抗生素使用精细化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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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推行养殖场规范用药承诺制,督促养殖场户建立健全用药记录、休药期管理等制度,公开用药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推行养殖场规范用药承诺制,督促养殖场户建立健全用药记录、休药期管理等制度,公开用药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全区规模养殖场签订《规模养殖场安全用药承诺书》,持续推进抗菌兽药减量化行动,制定自治区级减抗场创建标准,开展分级评定工作。目前共有达标减抗养殖场133家,其中国家级3家,自治区级110家,盟市级20家。 下一步,持续推进养殖场规范化建设,制定养殖场规范用药指南,推广标准化用药记录模板,督促养殖场户落实休药期、用药记录等制度,将规范用药情况与养殖场评级、政策扶持等挂钩,引导养殖场户主动提升规范化水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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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三 |
强化从业人员培训与公众科普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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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开展兽药监管法规政策培训和宣传,推进“科学使用兽用抗菌药”科普宣传活动,创新宣传方式,鼓励各地邀请生产经营诚信企业、规范用药养殖场户、畜牧兽医行业“网红”代表等参与,推广规范用药好经验好做法,普及合规用药知识,增强养殖场户合规用药意识。公开典型案件查办情况,发挥引导和警示作用。支持畜牧兽医相关行业协会面向有关生产经营主体、动物饲养场(户)和兽医人员等,围绕依法经营、精细管理、合规诊疗、科学精准用药等,开展技术服务和培训宣传活动。整合畜牧兽医、药学等领域专家资源,组建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专家技术服务团,深入养殖场户开展“一对一”技术指导,组织开展培训场次261个,参加培训单位数量1177个。采用“线上+线下”融合宣传模式,通过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海报印发等渠道,普及《兽药管理条例》《规模养殖场安全用药承诺书》《动物防疫政策和法规》等法律法规。线下开展宣教活动649场次,制作发放宣传手册、海报、等宣传材料60380份。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开展普法宣传和技术指导,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引导经营、养殖主体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持续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培训活动,普及兽药法律法规和科学用药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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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四 |
加大科技支撑与投入保障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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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每年安排专经费用于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部级跟踪抽样、兽药残留监控、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兽药质量监督抽检等工作,对达标减抗养殖场名单予以公布,在兽医相关政策实施时对达标减抗养殖场予以倾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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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无。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6年9月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