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674号提案的答复
工商联:
感谢贵单位对自治区羊绒产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近年来,我厅为办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两件大事,推进五大任务见行见效,锚定由农畜产品产量大区向农牧业产业强区转变总体目标,通过扬优势、补短板、延链条,推动羊绒产业高质量发展成为助推“闯新路、进中游”的重要力量,
加快推进了羊绒产业发展。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区羊绒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高位推动产业发展。《关于振兴羊绒产业的意见》(内政发〔2013〕74号)已于2018年终止。目前现行政策主要从绒山羊保种育种、培育羊绒加工企业、创新金融服务等7个方面梳理出各部门现有利好政策11条,于3月28日与工信厅、市场监督局联合印发了《2024年羊绒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及于4月22日编制印发了《自治区关于支持羊绒产业发展政策清单》。这两项相关政策措施的出台有助于提升羊绒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后续相关实施方案推行落地提供政策依据。其中资金补贴涉及多个方面,大力为羊绒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一是良种培育方面。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绒山羊核心育种场按生产性能测定任务给予40万元以上补助,支持育种场建设,完善设施设备,加强饲养管理自动化、测定评估智能化、疫病防控立体化建设,开展规范统一的生产性能测定及遗传评估。每年每场测定羊1000只以上,供种能力年提升10%。对监测评估不合格的,实施动态退出。二是良种推广方面。对购买优良种公羊进行繁殖的存栏能繁母羊30只以上的养殖场(户)给予适当补助;补贴标准由盟市农牧、财政部门根据市场评估情况确定,原则上每只补贴不超过1600元,参与补贴的内蒙古绒山羊种公羊绒纤维细度需在14.5微米以下。三是机械装备配套方面。对符合条件旗县(市、区)的农牧民和生产经营组织,购置的搂草机、全混合日粮制备机、清粪机等16个品目,在中央财政定额补贴基础上使用自治区财政资金累加补贴,补贴额不超过中央财政定额补贴的三分之一。
二、支持企业设备升级改造。依托自治区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项目技术改造政策,对于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且已完工的羊绒加工技术改造项目,按照当年技术改造设备投资的20%、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给予补助。依托自治区支持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政策,对2024年以后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6亿元,从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借入新建和升级改造的农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贷款的企业,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70%且不超过2%的利率,给予每年不超过300万元贴息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为羊绒产业链上游养殖主体创新性开展绒山羊活体抵押、羊绒存货、订单质押等业务,扩大抵质押物范围,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下一步,我厅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将政策措施落地,并在企业引领、人才引进、物流建设等方面下功夫、见实效。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4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