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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业振兴

《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奶业振兴九条政策措施》有哪些具体措施?
发布时间: 2022-09-29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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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自治区奶业高质量发展,率先在全国实现奶业振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奶业振兴九条政策措施》(内政办发〔2022〕18号),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我区在奶业发展上的重点支持措施,为方便各级部门、相关企业客观、深入的了解政策措施,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与重要意义

推进奶业振兴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2018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推进奶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措施,持续加大产业支持力度,奶业发展处在全国领先地位,但随着我区奶业的快速发展,原有政策已不能满足新形势发展的需求。自治区政府在深入研究分析当前奶业发展形势的基础上,按照现有政策仍发挥作用的要保留、周边省区可借鉴的政策要跟上、需要补充的政策要补足的原则,根据实际需求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奶业振兴九条政策措施》,助推自治区奶业全面振兴。

二、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自治区推进奶业振兴九条政策措施主要围绕奶源基地建设、种源基地建设、优质饲草料基地建设、支持企业做优做强、科技支撑等方面制定,分别是:对新建规模化奶牛养殖场进行补贴、对使用专项债新建奶业发展园区予以支持、对龙头企业生鲜乳加工增量进行补贴、对龙头企业利用生鲜乳喷粉进行补贴、对利用性控胚胎培育优质奶牛进行补贴、对新增规模化苜蓿草种植企业进行补贴、设立奶牛疫病防控专项资金、支持乳业创新平台建设、设立自治区奶业振兴基金,政策拟实施4年(2022年-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出台的《推进奶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继续执行。

三、主要政策解读

(一)对新建规模化奶牛养殖场进行补贴。全区五大奶源基地和10大奶业集群正在加快建设,伊利、蒙牛布局的加工基地相继投产或即将投产,奶牛养殖场建设进度明显滞后,奶源供应不足造成乳企部分产能闲置。新建规模化养殖场是奶牛扩群增量的基础条件,也是增加奶源供应的主要途径。对新建规模化养殖场进行补贴,可提高养殖场建设的积极性。自治区财政对2021年以后新建成的3000头规模化养殖场补贴600万元,盟市按照自治区补贴资金的20%增加配套。以万头奶牛养殖场基础设施总投资3亿元计算,自治区和盟市的补贴约占基础设施总投资8%左右,主要用于“三通一平”费用,同时兼顾基础设施建设。

(二)对使用专项债新建奶业发展园区予以支持。为有效缓解企业自建养殖场的资金压力,鼓励地方政府利用专项债建设以规模化养殖场为主要内容的奶业发展园区,建成后采取租赁的形式收取租金偿还专项债,自治区在专项债安排上对地方政府新建奶业发展园区重点支持。

(三)对龙头企业生鲜乳加工增量进行补贴。为充分调动企业和地方政府建设奶源基地的积极性,加快解决奶源不足问题,支持企业有效利用闲置产能,增加产值和税收。自治区和盟市财政自2022年开始,以上一年生鲜乳加工量为基数,给予国家和自治区级乳制品加工龙头企业每增加1吨生鲜乳加工量给予200元补贴用于奶源地建设,补贴比例自治区和盟市各承担50%。

(四)对龙头企业利用生鲜乳喷粉进行补贴。每年3-5月份是乳制品销售淡季,会出现阶段性原奶供应过剩问题,大型乳企普遍采取喷粉的方式解决养殖户的交奶问题。喷粉会造成企业亏损,为保护养殖户利益,缓解企业亏损压力,自治区和盟市财政自2022年开始,对国家和自治区级乳制品加工龙头企业收购生鲜乳进行喷粉给予补贴,按照收购生鲜乳数量的10%补贴,每吨补贴800元,补贴比例自治区和盟市各承担50%。

(五)对利用性控胚胎培育高产奶牛进行补贴。利用性控胚胎培育高产奶牛既可培育自主品种,也可缓解进口奶牛供应不足的问题。现有政策是对使用性控冻精给予120元补贴,但方式单一、范围有限,不能满足现有需求。因此,自治区财政对养殖场能繁母牛利用性控胚胎培育高产奶牛进行补贴,使用的国产和进口性控胚胎按照每支市场价格的50%进行补贴。

(六)对新增规模化苜蓿草种植进行补贴。苜蓿草供应不足一直是制约奶业提质增效的因素,全区苜蓿草供应只能满足40%的需求,不足部分需要长期进口。自2022年开始,自治区财政对新增集中连片标准化种植500亩以上的苜蓿草种植企业(合作社、种植户)给予补贴,以500亩为一个单元,每个一次性补贴5万元,可有效提高苜蓿草种植面积,增加养殖场区内饲草料供给。

(七)设立奶牛疫病防控专项资金。奶牛疫病严重影响奶业健康发展,建立自治区防疫技术攻关推广体系,可有效防止奶牛疫病的发生和传播,减少泌乳牛淘汰率。自治区设立奶牛疫情防控专项资金5000万元,依托第三方机构的资源和技术优势,主要用于奶牛布病等疫病的疫苗创新研究,布病、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的快速监测、诊断、净化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奶牛乳房炎等生殖系统疾病的防治及代谢病研究和推广应用等专业服务。

(八)支持乳业创新平台建设。为更好的发挥科技创新在推动乳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自治区政府将加大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基础性研发的经费投入。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资金支持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主要用于平台建设、科技研发、重点课题攻关。重大课题研究再实行“一事一议”。

(九)设立奶业振兴基金。经自治区政府批准,在乡村振兴基金下设奶业振兴基金,通过基金投资的方式,重点支持处于产业链(种源基地、饲草料基地、奶源基地、加工企业、产品生产、销售流通)上的优质龙头企业,解决企业在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短缺问题。

上述政策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实施,各牵头部门将制定具体的资金管理和验收考核办法,确保各项政策精准落地落实。


此文政策原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九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