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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22-04-11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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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就《实施意见》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应对各类风险挑战,必须着眼国家战略需要,稳住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措施要硬,执行力要强,确保稳产保供,确保农业农村稳定发展。2021年,我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全区粮食生产实现“十八连丰”、畜牧业生产实现“十七连稳”,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337元、同比增长10.7%,增速高于城镇居民3.4个百分点,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乡村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农牧业农村牧区发展形势持续向好,农牧业生产保持稳中有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迈出坚实步伐,为实现“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有力支撑。

当前,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叠加,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稳住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今年1月5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对“三农”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深刻领会把握党中央关于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的战略定位,结合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实际,对中央《意见》提出的重大任务举措逐项作出细化部署,制定出台了《实施意见》。

问:《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实施意见》提出了37项重点任务,明确要深入实施粮食稳产增产、耕地保护和建设、现代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农牧业品牌提升、种业振兴、奶业振兴六大行动等具体举措,列出55项具体指标。

《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守住“两条底线”、抓好“三项重点”、强化“四项支撑”、坚持“一个加强”。守住“两条底线”,就是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强调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畜产品供给,以更大力度落实好耕地保护建设硬措施,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0290万亩、产量稳定在750亿斤左右,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明确完善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加大对重点地区帮扶力度,推动帮扶政策落地见效,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抓好“三项重点”,就是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乡村发展方面,要发挥内蒙古农牧业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方面的比较优势,持续推进农村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农牧民就地就近就业增收;乡村建设方面,要健全乡村建设实施机制,聚焦农村牧区重点领域,着力解决农牧民生产生活实际问题;乡村治理方面,要加强农村牧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切实维护农村牧区社会平安稳定。强化“四项保障”,就是坚持农牧业农村牧区优先发展,在资金投入、金融服务、人才队伍、深化改革四个方面,持续强化乡村振兴的要素保障。坚持“一个加强”,就是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三牧”工作的全面领导。围绕压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责任、健全乡村振兴考核机制、建强党的农村牧区工作机构、抓点带面推动乡村振兴全面展开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问:内蒙古作为国家的“粮仓”、“奶罐”、“肉库”,今年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畜产品供给方面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答:《实施意见》主要从四个方面作出了部署安排:一是全力抓好粮食生产。作为国家13个粮食主产区之一,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开展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实施粮食稳产增产行动,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产量保持稳定。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大力发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提高大豆和油料产能。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实现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产粮大县全覆盖,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健全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充分调动各地重农抓粮、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二是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开展“菜篮子”盟市长负责制考核,提高重要农畜产品供给能力。深入实施奶业振兴行动,加快奶业重大项目建设,力争全区奶产量突破720万吨。实施肉牛肉羊发展五年行动,落实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发展饲草料专业化生产,确保牛羊肉产量稳定在180万吨左右。因地制宜加快发展设施农牧业,探索打造具有较强区域竞争力和全国影响力的蔬菜生产基地。三是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深入实施耕地保护和建设行动,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把耕地保护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强化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加大耕地执法监督力度。全面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阶段性任务,抓好黑土地保护和盐碱地改良,不断提升耕地质量,真正做到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四是强化农牧业科技装备支撑。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推进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优势特色品种培育、良种化水平提升,推动育繁推一体化发展。以草业、奶牛、肉牛、肉羊、马铃薯等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实行“揭榜挂帅”制度,开展种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精准实施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提升农机装备研发推广应用水平。

问: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方面,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振兴的前提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持续抓紧抓好,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后,工作机制、政策举措、机构队伍等衔接工作有序推进,我区脱贫成果得到巩固拓展,但部分脱贫地区发展基础仍然较为薄弱,防止返贫任务仍然较为繁重。我们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作为农村牧区工作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实。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聚焦重点群体完善监测帮扶机制。优化排查和申报机制,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牧户纳入监测范围。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精准施策,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做好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推动帮扶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二是聚焦重点领域促进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增强脱贫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做好特色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提高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通过产业带动逐步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通过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强京蒙劳务协作、支持帮扶车间发展、优化公益岗位等多种方式,拓展脱贫人口就业渠道,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稳定。三是聚焦重点地区加大支持力度。统筹政策整合资源,实施一批补短板促发展项目,加大资金、人才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发展监测评价机制,确保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征程中不掉队、赶上来。强化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后续扶持,不断提升搬迁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质量,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融入、逐步能致富。四是推动帮扶政策落地见效。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持续提升脱贫地区发展能力。拓展京蒙协作工作领域,坚持和完善消费帮扶、小额信贷、“万企兴万村”等帮扶机制,汇聚起社会帮扶的强大合力。

问:如何促进乡村产业发展?有哪些重点任务?

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只有加快发展乡村产业,才能更好推动农牧业全面升级、农村牧区全面进步、农牧民全面发展。近年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初步构建起千亿级奶业和玉米,百亿级肉牛、肉羊、马铃薯、杂粮、小麦、向日葵、蔬菜、羊绒、大豆、饲草等12个产加销一体的优势特色产业链条,推动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向优质高效转型。下一步,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全力抓好产业化和品牌化两个关键。实施现代农牧业产业化发展行动,着力打造奶业、肉牛、肉羊、马铃薯等农畜产品优势产业带和产业集群,建设奶业、肉牛、肉羊、马铃薯、羊绒等5个国家和自治区重点产业链,提高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增值水平,推动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优质高效转型。实施农牧业品牌提升行动,推动以“蒙”字标为引领的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持续加大品牌宣传推广力度,推动优质农畜产品畅销全国、走向世界。二是持续推进农村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县域范围内比较优势明显、带动能力强、就业容量大的产业,实现加工在县乡、基地在嘎查村、增收在农牧户。加快农村牧区寄递网络、冷链物流建设,引导农畜产品直播带货健康发展,挖掘农牧业多种功能,带动农牧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落实各类农牧民工稳岗就业政策,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培育一批创新创业带头人,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三是统筹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严格落实禁牧、休牧、草畜平衡制度,推进农牧业农村牧区绿色发展。

问:在推进乡村建设方面,将采取哪些具体举措?

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持续发力,注重加强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民生建设。《实施意见》提出,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一是要健全实施机制。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任务和系统工程,要落实乡村振兴为农牧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牧民而建的要求,坚持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牧民参与,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逐步改善村庄整体环境、提升村庄设施水平、增强公共服务功能,真正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二是接续实施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从当地实际条件和农牧民实际需求出发,稳妥开展农村牧区卫生厕所新建改造,切实做好“问题户厕”整改销号。持续推进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污水治理等,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和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打造良好的生态宜居环境。三是聚焦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加强农村牧区道路、供水、用电、网络、住房安全、数字乡村等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县域统筹,切实改善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问:自治区将如何推进乡村治理工作?

答: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没有乡村的有效治理,就没有乡村的全面振兴。新阶段新征程,我们面临的外部环境更加错综复杂,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更加艰巨繁重,更需要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以善治乡村为开新局、应变局、稳大局提供基础支撑。一是充分发挥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化旗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职责,健全乡镇党委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嘎查村带头人队伍建设,推广清单制、积分制等治理方式,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二是创新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有效平台载体。加强党在农村牧区的思想政治引领,持续推进农村牧区移风易俗,整治高价彩礼、大操大办、薄养厚葬等陈规陋习。三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加强中华民族历史观教育,不断增强农牧民群众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归属感、自豪感。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坚定不移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四是切实维护农村牧区社会平安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开展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

问:如何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答:当前,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已从谋篇布局进入具体施工阶段,需要全党全社会总动员,部门和地方齐发力,真刀真枪干起来,见声势、见行动。下一步,我们要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及自治区实施办法,全面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从责任落实、组织推动、要素保障、考核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推动健全乡村振兴的推进机制,广泛动员、集中力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抓好两个方面工作:

一方面,要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三牧”工作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各项重点工作,归根结底要靠党的领导。一是压实责任。落实落细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具体要求,探索开展部门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完善盟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加强集中换届后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分管“三农三牧”工作的领导干部培训,把党管农村牧区工作的政治优势进一步转化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强大动力。二是建强机构。强化党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各级党委农牧办建设,健全重点任务分工落实和督查督办机制,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三是抓点带面。分级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按规定建立乡村振兴表彰激励制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

另一方面,要加大政策保障力度和体制机制创新。在资金投入方面,要继续把农牧业农村牧区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牧业农村牧区比例,发挥好债券和基金作用,确保投入力度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在金融服务方面,要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开展肉牛、肉羊、特色奶、骆驼等地方优势特色保险试点;在人才队伍方面,要健全激励保障机制,引导科技、卫生、教育、医疗等各类人才扎根基层、服务乡村,大力培育乡土人才;在深化改革方面,要扎实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宅基地改革等各类重点改革任务,激发农村牧区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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