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渔业水域环境日益恶化,渔业资源也随着开采力度的加大而呈现出衰退的趋势,给渔业的生产与可持续发展造成了不利的影响。渔业资源保护已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不仅可以补充和恢复生物资源的群体,还可以改善水质和水域的生态环境,同时促进渔民增收。做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继续在重要的河流、湖泊、水库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2021年,自治区依托中央转移支付渔业资源保护资金890万元,放流水生生物任务数6900万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