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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21-07-09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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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出台《实施办法》的主要背景

(一)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部署要求的具体行动。习近平总书记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反复强调要坚定不移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特别是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保护耕地,确保粮食安全,建设高标准农田是一个重要抓手,要坚定不移地抓下去。2019年农业农村部部长4号令《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第三十七条明确要求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也对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实施办法》的出台就是认真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决策部署上来的具体实践。

(二)是高标准农田制度建设的急迫需求。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规模大、项目数量多、工作链条长、参与主体多元,社会关注度高,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必须用规范制度管资金、管项目、管流程。近年来,项目实施中暴露出项目选址不准确、项目规划不科学、项目工程不规范、工程质量不合格、建后管护不到位等系列问题,项目管理制度还是不够健全,强化制度建设已经成为规范开展农田建设管理的迫切需求。《实施办法》在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项目库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等方面的管理要求,同时,对项目运行管护、监督管理也做了明确规定,提出了关键环节具体的管理措施和要求,使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是今后落实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十四五”时期,将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构建数量质量并重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新格局,《实施办法》的出台,细化管理办法,明确了建设要求、选址范围、质量管控和运行管护,在确保完成既定数量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把好工程管理关、建设质量关,实现高质量建设、高效率管理、高水平利用。必将推动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夯实粮食安全基础。

二、《实施办法》的框架和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860条。除第一章“总则”和第“附则”是原则性说明外,其他章都是农田建设项目程序和各环节的规定,包括规划编制与项目库建设、项目申报与审批、组织实施、竣工验收、运行管护和监督管理等。

第一章“总则”,规定了实施办法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建设内容、投资机制、建设要求、职责划分、运行维护和管理程序。

第二章 “规划编制和项目库建设”,包括规划要求、项目选址、规划编制、项目库建设要求和管理等五方面内容。

第三章 “项目申报与审批”,包括任务下达、项目申报、初设编制、立项审批、审批要求和实施计划制定等六方面内容。

第四章 “组织实施”,从建设时间、建设分工、建设管理、参建单位施工要求、管理制度、施工变更、项目终止、进度管理等八方面内容进行了规范。

第五章 “竣工验收”,重点从验收职责职能、竣工验收条件、验收过程和具体要求、抽查验收、验后上图等进行了规范。

第六章 “运行管护”,包括管护主体、资金来源、管护机制和用途管护四方面内容。

第七章 “监督管理”,包括监督要求、考核评价、项目终止、审计检查、信息上报、参建单位管理六方面内容。

第八章 “附则”,规定了实行时间和解释权限。

《实施办法》的主要作用和特点

(一)明确了各级的任务和职责。高标准农田建设时间紧、任务重、涉及主体多,亟需制定责权清晰、程序简捷、操作性强的程序性文件,明确项目建设管理的操作程序、管控环节,规范性要求。《实施办法》明确了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在建设过程中的职责,细化了在规划设计、任务管理、项目审批、实施计划、竣工验收中三级各自需要承担的任务和要求

(二)明确了项目建设选址原则。《实施办法》提出高标准农点数量、质量生态相统一的原则,明确了适宜区域和优先建设区域,特别是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了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的选址要求,并明确了高标准农田禁止建设和不得重复建设的区域、范围

(三)明确了资金投入机制和项目管护。《实施办法》提出了政府主导、多元投入的投资机制,政府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匹配的原则,以直接投资为主,也可采用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投资方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并且针对运行管护经费的来源和使用管理做出要求,便于高标准农田后期管护。

(四)明确了参建单位的管理抓好参建单位管理是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的关键,指导规范设计、监理、建设等主体行为项目管理的关键环节,《实施办法》对参建单位建设行为提出明确要求,同时针对参建单位的不诚信行为提出制裁措施。

四、《实施办法》施行时间及贯彻措施?

《实施办法》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好《实施办法》,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宣贯《实施办法》。一是广泛开展《实施办法》的宣传工作。通过通知文件、自治区农牧厅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对《实施办法》进行广泛宣传,主动答疑释惑。二是全力做好《实施办法》的培训工作。举办《实施办法》培训班,对各级农牧系统从事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的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就《实施办法》的重点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和说明,帮助相关工作人员准确理解和把握《实施办法》的内容和要求,确保《实施办法》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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