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000MB1898430G/2025-02371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 文 号 | 公告〔2025〕51号 |
成文日期 | 2025-05-21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11150000MB1898430G/2025-02371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
文 号 | 公告〔2025〕51号 |
成文日期 | 2025-05-21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关于自治区级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达标养殖场的公示
根据《养殖场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效果评价方法和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在养殖场自评、县级初评推荐基础上,我厅委派专家组对鄂尔多斯市蒙纯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进行了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成效评价,经现场检查验收,拟推荐为自治区级减抗达标养殖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自治区农牧厅兽医局。
联 系 人:刘敏 0471-6652269
地 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70号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