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000MB1898430G/2025-02103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 文 号 | 内农牧种植发〔2025〕280号 |
成文日期 | 2025-04-3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11150000MB1898430G/2025-02103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
文 号 | 内农牧种植发〔2025〕280号 |
成文日期 | 2025-04-3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关于征集内蒙古自治区农药管理指导专家的通知
国内有关高校、科研机构,自治区有关单位、社会团体,各盟市农牧局:
为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农药管理,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强化农药生产许可审批及监管工作的技术支撑能力,提升科学决策水平,现决定更新内蒙古自治区农药管理专家库,向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团体征集一批专业素质过硬、实践经验丰富的指导专家,有关事项如下。
一、专家职责
(一)参与自治区农药生产许可审批的技术评审工作,对申请材料中生产工艺、质量控制、农药管理等方面提出专业意见,并承担农药生产许可的实地核查任务,确保生产条件、生产环节及安全措施符合要求。
(二)提供技术支撑与咨询。在农药登记、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提供政策解读、技术咨询及风险评估;协助解决农药管理中的疑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建议。
(三)参与农药相关标准修订及培训指导等工作。
(四)完成自治区农牧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征集范围
本次从三个方面征集农药管理指导专家,分别为生产工艺领域、质量控制领域和农药管理领域。
生产工艺领域:从事农药生产技术研发、工艺流程优化、设备管理等工作的专家。熟悉农药合成、制剂生产、环保处理等技术环节,具备解决生产技术难题的能力。
质量控制领域:从事农药质量检测、标准制定、质量监督等工作的专家。熟悉农药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检测方法及风险评估,能参与质量体系审核及问题溯源。
农药管理领域:从事农药政策研究、登记审批和农药科研、推广、生产、教学、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熟悉《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政策和农药研究、管理、使用、推广等,具备行业管理经验。
三、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有过硬的政治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客观公正,责任心强,廉洁自律。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职级),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取得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热爱“三农三牧”事业,从事农药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熟悉农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业的国家政策、标准规范、现状及发展趋势,对产业政策、农业技术、经营管理和融合发展等工作有独到的见解。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两院院士不受年龄限制),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技术评审、实地核查、评估评审、监督检查、制度制定、信息咨询等农药管理领域的相关工作任务。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未曾被开除公职或处于受处分及影响期内,无学术不端等违反科研诚信的行为,未曾被取消评标评审专家资格。
四、申报程序与要求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个人自愿申请、单位择优推荐、自治区农牧厅组织遴选的程序进行申报。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一)个人自愿申请。申请人向本单位提交《农药管理技术专家入库申报表》(附件1)。
(二)本单位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要认真核实申报表中各项内容真实性,对申请人的申报资质负责,在单位意见一栏签署单位推荐意见并盖章。
(三)择优推荐。盟市及旗县级单位由盟市农牧局统一汇总推荐;自治区推广部门、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由单位统一推荐汇总报送;已退休和国家级专家可直接将申报表报送至指定邮箱。一旦发现不实申报,将取消申请人申报资格。
(四)农牧厅遴选。自治区农牧厅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审查遴选,经公示后确定专家名单。公示无异议的专家,纳入自治区农药管理指导专家库。
(五)报送要求。《农药管理指导专家入库申报表》(附件1)需提交签字或盖章PDF扫描件1份、word电子版1份,《农药管理指导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2)需提交Excel电子版1份。推荐单位需统一出具1份推荐报告。以上所有材料请报送至内蒙古自治区植保植检中心。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逾期申报无效。未尽事宜,电话沟通。
联 系 人: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种植业管理处 倪旭阳
联系电话:0471-6652076
内蒙古自治区植保植检中心 郝江宁
联系电话:0471-4918573
电子邮箱:nongyaoke@126.com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