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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000MB1898430G/2023-00388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农牧业机械化处 文  号 内农牧技农机(鉴)字〔2023〕1号
成文日期 2023-01-18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000MB1898430G/2023-00388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农牧业机械化处
文  号 内农牧技农机(鉴)字〔2023〕1号
成文日期 2023-01-18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后监督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1-19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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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依据《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鉴定办法》)、《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我站组织开展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后监督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证后监督按照“双随机”要求,随机抽取证后监督对象及人员,按照规定的证后监督内容及方法实施监督检查。

(一)监督对象

采取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结合方式开展。日常监督从2020年我站核发的300张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中,抽取确定了13家企业的16张证书。专项监督根据质量调查结果和推广鉴定换证远程检查情况确定了2家企业的2张证书。

(二)监督人员

从我站具有农机推广鉴定工作资质的人员中分别抽取4名监督组组长和4名监督组成员。

(三)监督内容

1.生产者名称、地址一致性

2.获证产品一致性

3.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

(四)监督方法

采取现场调阅审查相关记录和样机核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监督结果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推广鉴定证后监督共涉及15家企业的18个产品,其中监督结论为“合格”和“整改确认后合格”17个,占比94.4%;不合格1个,占比5.6%。

三、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企业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样机;二是部分企业产品证书变更时效性差,不能及时提供变更后的推广鉴定证书。

四、证后监督结果处理

按照《工作规范》和《实施细则》要求,证后监督结论为“合格”或“整改确认后合格”的,其农机鉴定证书维持有效(见附件);证后监督结论为“不合格”的,依据《工作规范》第三十条规定,农机鉴定证书予以撤销。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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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后监督结果.docx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农牧业机械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