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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GSP检查验收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2-09 15:48 
来源: 
  

根据《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等相关规定,自治区农牧厅派专家组对锡林浩特市丽茹兽医药店等17家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资料审查。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9日—2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自治区农牧厅兽医局。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刘敏  

监督电话:0471-6652101   传真:0471-6652269

地    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70号


附件:兽药经营企业GS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表.docx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