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
科学安全用药倡议书
广大蔬菜瓜果种植者: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蔬菜瓜果是人民群众日常饮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饮食健康。科学安全使用农药,是保障蔬菜瓜果品质优良、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关键防线。为此,我们向广大蔬菜瓜果种植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认清危害,严守禁限农药红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禁止在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目前,国家禁用农药包括甲拌磷、克百威、氧乐果等60种农药,限用农药包括毒死蜱、三唑磷、乐果等20种农药。广大种植户要充分认清其危害,自觉做到“三个严禁”:严禁购买和使用禁用农药;严禁超范围使用限用农药;严禁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和倾倒农药残液。
二、科学用药,严格规范施药行为
对症选药,准确识别病虫害种类,根据发生期、发生程度选择适宜的农药品种和剂型,优先选用生物农药以及环境友好、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规范施药,必须严格按照标签标注的适用作物、防治对象、用药量、施药方法等信息使用农药,不得随意加大药量或改变使用方法。轮换用药,避免长期连续单一使用某一类药剂,提倡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或交替使用。此外,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应当按照《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建立农药使用记录,如实记录使用农药的时间、地点、对象以及农药名称、用量、生产企业等信息,记录应当保存2年以上。
三、限时采收,避免农药残留超标
《农药管理条例》规定,标签标注安全间隔期的农药,在农产品收获前应当按照安全间隔期的要求停止使用。农药安全间隔期是指最后一次施药到作物采收之间必须间隔的最短天数,直接影响农产品农药残留量,决定蔬菜瓜果能不能安全上市。因此,广大种植户在施药后务必看清标签上的安全间隔期,认真记录核对,坚决不可提前采收。
四、遵规守法,全面落实用药责任
农药使用者存在不按标签使用农药、使用禁用农药、将剧毒或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等违规行为的,有关部门将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农药使用者未按规定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予以处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不执行农药使用记录制度的,将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予以处罚。
科学用药护田园,绿色防控保安全。让我们从每一次规范施药做起,用责任与自律守护蔬菜瓜果的质量安全,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