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牧动态
11月4日,自治区农牧厅、党委金融办、财政厅、内蒙古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内蒙古分行联合召开全区推进金融支农工作会商会,深入解读金融支农支牧政策,合力推进金融支农专项行动,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农牧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海山,内蒙古金融监管局二级巡视员卢万美,人民银行内蒙古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姜风旭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金融支农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是推进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实现农村牧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各有关部门、各盟市要充分认识金融赋能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协同配合、同向发力,全力以赴推动金融支农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会议强调,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金融支农工作,要聚焦六个方面精准发力。一是健全协调机制。各地要尽快建立部门协同、政银企联动的工作机制,完善定期会商、信息共享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做实融资供需对接。要常态化开展信贷需求排查,做好融资项目推荐,多形式组织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引导金融机构优化涉农信贷产品和服务。三是做好小额信贷各项工作。各级农牧、金融监管部门要全面梳理短板弱项,逐项排查风险隐患,持续夯实金融帮扶基础。四是深化涉农抵押融资试点。抓好农业设施、畜禽活体抵押融资试点,健全归属证明发放机制,完善价值评估、抵押担保、交易流转、处置变现服务体系。五是完善风险分担体系。健全风险补偿机制,发挥融资担保增信作用,持续提升担保业务规模,推广保单增信模式。六是抓好金融风险防控。健全风险把关机制,常态化开展风险警示宣传,引导农牧业经营主体通过正规渠道招引项目,严防上当受骗。
会议要求,各级农牧、财政、金融监管、人民银行及各金融机构,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金融惠农政策和信贷产品宣传力度,持续提升群众政策知晓度。
自治区党委金融办、农牧厅、财政厅、内蒙古金融监管局、人行内蒙古分行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商,各盟市农牧、财政、金融监管分局、人民银行分行和呼和浩特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及有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