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牧动态
9月16日,为深入落实自治区专项资金规范管理三年行动相关部署安排,自治区农牧厅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资金规范管理工作。会上深入解读了自治区专项资金规范管理三年行动方案,通报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有关情况,对深入开展排查整改提出了具体要求。农牧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海山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开展专项资金规范管理三年行动,是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刚性要求,也是保障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落地见效、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的重要支撑。各处室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坚决杜绝违规决策、不顾实际立项上马等问题;始终坚持过紧日子要求,不得随意提高专项资金保障标准、扩大政策覆盖范围,坚决杜绝财政资金浪费。要紧密结合2027年预算编制工作,将排查整改结果、资金支付率、绩效评价情况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资金分配双重挂钩、无法支出资金及时交回等机制,优先支持预算执行快、资金管理规范的地区。
会议指出,各业务处室要按照项目管理职责,严格落实“谁主管、谁排查、谁负责整改”要求。在排查上,要见真章,不得搞形式主义、走过场,更不能简单报送“零报告”;在整改上,要求实效,坚持立行立改,推动举一反三,建立分级闭环整改机制,明确整改时限、实行靶向销号;在管理上,要完善项目储备、预算编制、资金分配、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竣工决算、绩效评价等制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在纪律上,要从严管控,对挤占挪用、以拨代支、超进度付款、招标采购不规范等违规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加强与纪委监委、巡视审计、财会监督等部门的协同联动。
会议要求,各业务处室要强化指导调度,督促盟市旗县压实主体责任,抓住施工黄金期,加快推进项目验收、资金兑付工作。对项目实施进度已达到验收条件或合同约定付款条件的,必须及时组织履约验收、及时发起付款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