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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动态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庞博:筑牢质量安全根基 护航内蒙古农牧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 2026-09-18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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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是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石、乡村振兴的关键抓手、民生福祉的底线保障。内蒙古作为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始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区农牧系统锚定主动靠前、源头施治、闭环治理的工作思路,补短板、破堵点、强弱项、建长效,推动监管模式从分段分散向全程可控、被动处置向主动防范、传统巡查向数字赋能迭代升级,以坚实质量安全底座护航农牧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标准筑基
校准产业发展新标尺

标准化是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的基础性工程,内蒙古立足特色农牧业资源禀赋,加快完善全链条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引领赋能,以标准化带动生产规范化、产业品牌化,从制度设计层面夯实质量安全根基。

完善标准体系,全域规范生产。聚焦肉羊、肉牛、马铃薯、燕麦等特色优势产业,加快构建种养加储销全链条地方标准与技术规程体系。全区现行有效农牧业地方标准1842项,主推技术到位率超98%,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达75%,实现生产全过程有据可依、有标可循。

培育品牌矩阵,全域提质增效统筹推进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农产品培育提升,登录名特优新农产品983个,数量位居全国第一,建成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56个,认证绿色食品2293个、良好农业规范企业60个,培育区域公用品牌56个、企业品牌251个,持续推动农牧业标准化、品牌化、品质化发展。

创新评价机制,全域擦亮优势。在全国率先建立牛羊肉系统化品质评价体系,搭建特色农畜产品品质数据库,对生鲜乳、向日葵、小米等十大类产品开展品质评价,发布5项团体标准,夯实全链条标准化治理底层支撑。

坚持源头施治
夯实种养环节安全基础

种养环节是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关内蒙古坚持源头严防理念,紧盯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主体、产地准出四大关键环节,关口前移、综合施策,牢牢守住农畜产品产出安全底线。

严控产地环境安全。统筹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控,细化优先保护、安全利用、结构调整差异化管控举措,依托257个土壤监测点位开展常态化动态监测,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保持98%以上,牢牢守住农用地生产环境安全底线。

严管农业投入品安全。深入开展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常态化组织开展巡查抽检,主要农业投入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不合格产品查处率100%。大力推广科学施肥、绿色防控等技术,化肥农药使用量连年负增长,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超50%,从源头筑牢种养安全屏障。

织密网格监管网络。健全区、盟、旗、乡、村五级网格化监管体系,落实定格、定人、定责管控机制,实现涉农涉牧乡镇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将全区2.2万家生产经营主体纳入智慧监管平台动态管理,累计排查整改隐患700余条,实现主体全覆盖、风险全掌控、隐患全清零。

健全准出溯源体系。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建成合格证服务站点741个,累计开具电子合格证50余万张;构建区、盟市、旗县、乡镇四级农产品检测体系,建成检测机构100家、基层速测室741个,年均完成定量检测近5万批次、快速检测超40万批次,覆盖108个农畜产品品种、168项安全检测参数。依托常态化风险监测与专项评估,全区农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持续保持高位,重点治理品种、校园直供农畜产品抽检合格率分别稳定在98%以上、100%,逐步构建起产品可溯、风险可查的防控体系。

主动靠前破局
补齐全链条监管盲区

贮存、产地收购是以往全链条监管薄弱环节、风险高发点位。内蒙古坚持问题导向,靶向破解监管盲区,打通源头治理“最后一公里”。

强化生产主体自有贮存环节监管。针对农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自有贮存环节监管盲区,组织开展全覆盖排查,建立325家贮存主体名录,实行清单化、实名制、动态化管理。实施加密抽检、差异化精准监管,严防违规使用保鲜农药等风险隐患。

从严规范屠宰企业自用冷库管理。全面开展屠宰企业自用冷库摸底排查,并依托内蒙古牧运通新增冷库数字化监管模块,自9月1日起实行月报管理制度,每月16日前报送冷库管理月报,督促屠宰企业落实独立台账管理、专人专管、分区存放、温控记录、清洗消杀全流程管控。强化日常监管,逐项核对出入库登记、温控记录、肉品检疫检验证明,严查冷库内存放来源不明、无检疫证明、疑似病死、注水注药、变质肉品,严禁冷库对外出租出借,压实屠宰企业冷库主体责任,实现从屠宰到贮存闭环管控。

抓实产地收购风险防控与问题闭环处置。针对白菜、甘蓝等易腐鲜食农产品收购环节舆情风险,第一时间靠前预警、快速响应,紧盯大宗鲜食农产品产地收购关键节点,靶向部署非法使用保鲜剂专项治理,常态化开展产地巡查、靶向抽检,坚决守住产地入市第一道关口。

从严执法亮剑
拧紧全链条责任链条

执法监管是倒逼生产经营主体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内蒙古坚持重典治乱,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纵深推进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健全行刑衔接机制,以刚性执法筑牢安全防线。

纵深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统筹抓好“绿剑护粮安”、“农资打假”、农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综合整治等系列执法专项行动,聚焦禁限用农兽药、非法添加、私屠滥宰等突出问题,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今年累计检查经营主体1.6万余家次。

加大案件查办督办力度。强化案件查办统筹调度,今年以来立案查处违法案件648起,移送司法机关29起;对行业共性隐患、跨区域违法行为提级督办,下发违法线索转办单38件,挂牌督办重点线索5条。

健全行刑衔接长效机制。完善农牧、公安行刑衔接协同机制,配齐基层快速检测设备,健全线索移送、联合核查闭环流程,常态化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域”的强大执法震慑。

深化协同共治
打通产销监管一体化

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单靠一个部门难以实现闭环管控。内蒙古不断健全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压实各方责任,凝聚监管合力,构建全域共治新格局。

压紧压实各方监管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统筹推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层层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主体第一责任。

深化跨部门联动治理。建立农牧、市场监管、公安常态化会商研判机制,紧扣全区假劣肉制品整治、“守护一日三餐” 食品安全三年专项整治等行动部署,统筹推进部门协同联动,打通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监管断点。

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定期组织风险研判会商,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台账,做到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统筹推进市县两级检测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广泛开展种养技术指导与质量安全科普宣传,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群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

在新的发展起点上,内蒙古农牧系统将持续坚守主动靠前、防患未然的监管理念,补齐贮存环节监管短板、夯实源头治理根基,加快构建产地环境可控、投入品源头可净、生产过程可管、产品准出可溯、风险隐患可治的全链条现代化治理体系,持续巩固监管攻坚成果、夯实基层监管基础,全面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筑牢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安全屏障。

信息来源: 《农村工作通讯》2026年第1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