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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动态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4-07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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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自治区农牧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厅党组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分别纳入2025年厅党组学法计划和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并邀请内蒙古党校教授专题讲授。

(二)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2025年法治工作要点》,涵盖18项具体举措,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化农牧业农村牧区改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落实好《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推进农村牧区现代化发展规划》中“法治保障”部分工作。

二、扎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厅党组书记、厅长任我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暨“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年初以来,厅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厅党组听取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汇报,研究内蒙古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办法、农牧厅行政权力清单保留清单。研究部署党内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事宜。此外,厅党组将厅属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情况列入绩效考核内容,确保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和重点任务不折不扣落地见效。

三、健全完善法规制度体系

(一)高质量推进立法任务。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制定公布了《内蒙古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办法》,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种子条例》3部地方性法规。同时,配合自治区人大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条例》立法调研,配合人大完成《农用薄膜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报送2026年立法审议项目1件,立法调研项目2件。

(二)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清理工作。重新修订印发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管理、公平竞争审查、法律顾问等四项制度。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光伏帮扶电站收益使用管理办法》等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已全部依法履行了登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对外公布和备案程序,并对今年发布的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同步政策解读。严格执行文件备案及文件库管理规定,按时按要求录入自治区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动态排查规范性文件56件,其中建议继续有效42件,废止11件,失效3件。

四、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出台重大决策前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等必经程序,在厅门户网站公布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二)持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严格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对请示等其他文件把好审查关,确保厅发文件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今年以来,共出具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措施合法性审查意见80件,公平竞争审查意见47件。提交厅法律顾问审查合同227件、政策措施55件,参与各类行政管理、行政决策类办公会议100余次,出具法律意见书105件,确保重要行政决定于法有据。

(三)积极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6件,当事人自愿撤回1件,维持原行政行为4件,行政复议被纠错1件。

五、多措并举提升农牧业综合执法效能

(一)持续推进规范执法。制定《关于规范农牧领域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针对近3年来涉企行政执法案件,以及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自治区本级转办问题线索33条,均已核查整改。全面推行“首违不罚”,制定农牧业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对30项行政处罚事项明确适用减免处罚的情形及配套监管措施,避免过度执法。同时,绘制农药、兽药执法检查流程等,推动执法流程规范化。全区涉企罚没款208.06万元,同比上一年度减少36%。

(二)打造过硬执法队伍。2025年系统内部举办执法实务培训班6期,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纳入行政执法培训内容,邀请法律专家、业务骨干围绕行政执法程序、法律适用、执法文书制作等内容进行授课,累计培训执法人员3600余人次。组织全区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活动,以赛促学、以考促练。开展2025年度全区农牧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组织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的法制审核人员和执法骨干评查案卷35卷,择优向农业农村部推送5卷。

(三)优化执法服务。运用“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等检查方式,推广开展“扫码入企”。与公安、市场监管以及农牧相关科站所等部门联合开展2025年农资打假工作。开展全区农牧领域执法月报机制,强化信息共享,推动交流互鉴已联合出动执法人员536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210车次,检查生产种养殖主体、经营门店4530个,发放宣传材料20万余份,依法有力打击了农资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为全区农牧业安全生产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六、夯实诚信工程建设基础

(一)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编印《优化营商环境和诚信建设汇编》,借助民法典宣传月、农民丰收节等活动,向生产经营主体、农牧民发放《内蒙古社会信用条例》四百余本。建立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招聘遴选及评优评先中的个人信用审查机制。年内,完成1425人次的社会信用核查,增强了守法履约意识与能力。 

(二)加强商务诚信建设。依据《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共享责任清单》,按照目录信息,录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贴、土地流转、农田程建设黑名单等信息327条。加强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巡查1.5万次,开具电子承诺达标合格证7.3万张、打印27.3万张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农牧系统与18家重点育种企业建立“一对一”联系机制,梳理企业诉求20项并定制“一企一策”,在项目申报、奖励申请等方面予以支持。

(三)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制定《自治区农牧厅信用信息归集应用指南》,今年以来,累计公布“十公示”信息528拓展使用专项信用报告,对涉及农药、兽药、种业等方面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依规实施惩戒措施。录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贴、土地流转、农田程建设黑名单等信息327条。

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开展“开门纳谏”。向千家以上龙头企业发放调查问卷,向万家农畜产品加工、经营主体推送“一封信”,组织有关服务企业的招聘会、座谈会等37场。编制《惠农惠牧明白卡》《创业相关政策解读汇编》等材料,截止目前,发布惠企政策解读30条,提高了政策的知晓度。

(二)深化简政放权。21项推行申请材料电子化,34项办理时限压缩272个工作日,2项公示日期缩减20天,5事项采取精减材料取消特殊评审环节下放了现场核验权,显著提升了政务服务便利性。

(三)实施清单管理。梳理行政权力清单,更新设定依据等要素,对已下放的7项行政权力事项承接运行情况开展评估,确保下放事项接得住、管得好。公布《农牧领域政务服务特殊环节保留清单》,保留55项,取消9项

(四)持续提高服务效能。推动“渔业捕捞许可证”等18项实现电子证照,总签章数6259,总签章率100%。落实“全区通办”,做好兽药生产许可”8项全区通办事项标准化制定,实现在全区各地无差别、同标准办理

八、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

(一)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制定年度党组学法计划,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有针对性地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法等专题讲座5场,组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2场。编发农牧领域法律法规汇编,在农牧厅门户网站、农牧厅公众号、司法厅公众号设置阅读下载专区发布汇编电子书,方便干部群众学习查阅。

(二)压实普法责任。印发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22个责任处室及厅属单位37项普法任务,定期调度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普法责任落实落地。

(三)扎实开展送法进村社普法活动。聚焦民法典宣传月、宪法进农村牧区、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节点积极开展“送法进农村牧区活动”,累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图册书籍共计2.4万余份。联合司法厅印发《关于开办<“八五”普法在乡村>系列直播访谈节目的通知》鼓励示范户发挥学法用法带动作用,共组织播出12期,每期收看人数达18万人次左右。向司法厅推荐微动漫、微电影、海报等优秀法治文艺作品6件

九、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本年度我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线上线下普法协同不够,普法针对性还有待提高;规范基层执法的指导督促力度还需进化,培训内容和领域还需拓展。

下一步,农牧厅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配合自治区人大、司法厅做好2026年涉农涉牧立法调研、立法审议工作。结合工作重点,制定2026年普法责任清单,压实厅系统普法责任。二是做好前置法治保障服务。强化对上报请示建议类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类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等行政决策、行政管理的前置法治审核。三是持续优化农牧业法治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办事流程,深入推进“一网通办”,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同步规范信用信息归集机制,提升数据质量与时效性,推动跨部门信用信息共享与协同应用,构建诚实守信的统一大市场环境,为推动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