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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农牧局“三步法”破解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管理难题

发布时间: 2026-09-24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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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牧区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既是激活乡村产业、带动农牧民增收的经济命脉,也是保障基层稳定、筑牢治理根基的压舱石。聚焦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实施“建体系、强监管、优治理”三步法,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协同监管,提升综合治理效能。

一、建体系,织密制度笼子 

一是搭建部署推动体系。扎实开展集体“三资”专项整治,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实行挂图作战,深化“纪检监察+主体部门”协同推进模式。盟农牧局先后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工作推进会、专题调度会等会议16次。构建盟、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嘎查村四级联动机制,逐级压紧压实责任,凝聚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构建排查整改体系。实行“嘎查村自查、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联合排查、盟级抽查核查”方式,拉网式排查起底问题,按照“建立台账—盯办销号—复核验收”流程,闭环管理问题台账。截至目前,全盟累计排查各类问题1394个,整改率100%。按照10%比例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2次,严防纸面整改、问题反弹回潮。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累计整改集体经济问题合同337份、不规范工程项目50个、村级劳务用工问题71个、收回违规出借资金202.11万元、化解村级债务382.55万元、追回集体资金1492.49万元。

三是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问题多发频发易发领域,盟农牧局制定印发工作指引3套、配套制度1个,指导各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全收支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劳务用工管理等制度机制,把专项整治成效转化为长效制度约束,以制度补齐管理短板、以规范提升治理质效,持续推动集体“三资”管理向精细化治理迈进。

二、强监管,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压紧压实监管责任。梳理明晰农牧部门职责边界,在工作指引、制度中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指导各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制定监督指导责任清单13个、监督管理责任清单69个,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担。

二是强化内部审计监督。以强化内部审计工作为抓手,嘎查村换届选举与专项整治工作协同推进,全盟856个嘎查村全部完成离任审计工作。同时,对66个重点嘎查村进行专项审计,推动实现“四类制度”“四个规范”“四个清楚”“四个基本”全面提升,打造“三资”管理示范点、样板村,总结攻坚整治典型经验,形成“规范一个、带动一片”的良好局面。

三是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强化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年内累计组织培训8次、2600余人次,进一步规范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提升干部业务能力水平,让集体“三资”在阳光下运行。

三、优治理,提升管理实效

一是扎实开展精准清查。全面开展农村牧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专项清查工作,逐嘎查村、逐类别开展全方位摸底梳理,细致核实全盟集体存量资源与资产状况。全盟累计清查集体资金8.97亿元、资产31.23亿元、资源2.65亿亩,厘清集体资产资源明细,全面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真正做到底数清晰、账实相符、情况明晰。

二是强化数字监管提能。依托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数字化平台,以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水平,对全盟农村牧区集体“三资”运行情况实施常态化实时监测、全流程动态管控。全面规范线上建账、日常记账、公开公示等关键环节,实现平台建账率、记账率、财务公开率三项指标均达100%。通过数字赋能破除监管盲区、打通公开壁垒,让集体资产资源运行全程可查、可溯、可监督,切实筑牢农村牧区集体“三资”安全稳固防线。

三是拓宽资产增值路径。坚持盘活闲置资源,培育发展经营性资产,创新推广“党支部+合作社+农牧户”利益联结机制,引导有条件的嘎查村领办创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特色种养殖、农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等产业,引导集体资金以入股方式参与经营,实现集体增收与农牧民致富双赢。

我盟持续深化“建体系、强监管、优治理”有力举措,集体“三资”底数更加清晰、监管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透明,逐步实现从粗放松散管理向规范有序管理转变,为乡村振兴积蓄持久内生动力。下一步,我盟将持续巩固整治成效,管好用好集体“家底”,不断释放集体经济发展效益,为农村牧区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根基。

信息来源: 锡林郭勒盟农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