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list

锡林郭勒

锡林郭勒盟农牧局致全盟农药兽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 2026-08-20 17:30    
分享到:

打开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即可

全盟农药兽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

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源头底线,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守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就是守护好我盟农畜产品的良好信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综合整治行动部署要求,2026年7月至2027年3月,锡林郭勒盟农牧局会同盟中级人民法院、盟检察分院、盟工信局、盟公安局、盟市场监管局、盟供销社七部门,在全盟组织开展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综合整治行动。本次整治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对生产、实体经营、网络销售、种养使用四大核心环节实施全链条闭环管控,对生产企业、农资门店、种植养殖基地开展拉网式排查,着力实现 “五个一批”工作目标:端掉一批非法生产经营 “黑窝点” ,查获一批禁限用农药兽药,清理一批违规网店,查办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在此,向全盟各类生产经营使用主体郑重提示如下:

一、农兽药生产企业要守牢源头关口,依法依规生产

生产企业是质量安全的第一源头,务必严格落实“六严禁”:一是严禁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租借代工、证照挂靠代工生产农药、兽药、原料药,擅自变更生产工艺;二是严禁在城乡结合部、闲置厂房、偏远乡村等隐蔽区域私设“黑工厂”“黑窝点” ,开展地下非法加工活动;三是严禁在农兽药产品中隐性添加禁限用成分,擅自更改产品配方、篡改生产日期、虚假标注标签说明书;四是严禁兽药产品贴牌代工、虚假标注功效、篡改标签说明书、降低生产质量管控标准;五是严禁将氧乐果、灭多威、克百威、涕灭威等禁用的高毒农药原药违规内销、私自流转交易。六是严禁违规流转原料药,为非法经营主体提供原料供给渠道。

要严格落实产品追溯管理,健全内部质量管控制度,主动配合“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监督检查,自觉接受行业监管,从源头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二、农兽药实体经营门店、线上网店要诚信守法,规范开展销售

实行线下门店、线上店铺一体化从严监管,各经营主体严格落实“四必须、四严禁”。

四必须:

一是必须证照齐全、亮证经营,高毒、限用农药严格执行定点经营、专柜存放、实名购销制度;二是必须建立完整购销台账,采购农兽药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做到来源可溯、去向可查;三是必须规范仓储管理,产品分类分区存放,做好出入库登记;四是必须线上线下资质保持一致,网店经营主体必须具备对应线下经营资质与经营场所,线上线下经营资质相互匹配。

四严禁:

一是严禁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租借、转让经营许可或者伪造资质开展线上线下经营;二是严禁兽用处方药不凭执业兽医处方销售,不按要求上传国家兽药追溯系统;三是严禁限用农药不定点经营、不落实实名购买要求;四是严禁虚假宣传、夸大药效,误导种植养殖主体违规用药。

要高度警惕网络销售违法风险,不得销售来源不明、标签虚假、隐性添加违禁成分的产品;严禁向养殖场户直接销售兽药原料药。对制售假劣农兽药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种植养殖者要科学安全用药,产出放心优质农畜产品

广大种植户、养殖场、合作社及农牧民群众要树牢安全用药意识,守好种养使用末端防线,牢记“四坚持、四严禁” 。

四坚持:

一是坚持从正规农资门店、合规网店采购农兽药,认真查验产品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批准文号、批号等,完整留存购药票据;二是坚持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书规定剂量、防治范围使用农兽药,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制度;三是坚持完善用药记录档案,规模化种植养殖主体建立完整用药台账,产品上市前开展自检自测,确保质量安全合格;四是坚持农畜产品上市销售按规定出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做到证随货走、凭证流通。

四严禁:

一是严禁使用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禁止使用兽药、人用药、原料药、化工原料;严防养殖环节瘦肉精、种植环节甲拌磷、氧乐果、毒死蜱等违规使用问题;二是严禁超剂量、超范围、超频次滥用农药兽药,违规添加原料药;三是严禁兽药用于种植环节、农药用于养殖环节等跨领域违规用药;四是严禁明知产品药物残留超标,仍然采收、出栏、上市销售。

凡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中检出违禁药物、药物残留超标的,将依法立案查处,并逆向追溯生产、经营源头责任,实施全链条打击。

四、共同参与监督,筑牢共治共享防线

本次综合整治坚持全覆盖排查、线索闭环管理,欢迎广大群众、企业内部知情人士积极举报各类农兽药违法线索。执法部门对举报线索严格执行登记、研判、核查、反馈闭环管理,做到件件核查、事事回音。

违法线索举报电话:0479-8211417

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产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希望全盟广大农兽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切实扛起主体责任,知法守法、诚信自律,共同筑牢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屏障,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锡林郭勒盟农牧局

2026年8月20日

信息来源: 锡林郭勒盟农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