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
自治区“十五五”乡村建设行动调研组深入我盟调研指导工作
按照自治区党委农牧办《关于开展“十五五”乡村建设行动前期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要求,3月5日至7日,自治区农牧厅乡村建设和社会事业促进处赵卫星处长一行五人深入锡林浩特市、西乌珠穆沁旗、正蓝旗开展调研工作。
调研采取实地走访、座谈、访谈等方式开展,围绕我盟当前乡村建设行动取得的成效和面临的问题困难,全面了解我盟村庄规划编制、农村牧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升、人居环境整治、农牧民生产生活等情况。调研组充分肯定我盟“十四五”期间乡村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乡村建设要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当地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结合农民群众实际需要,分区分类明确目标任务,合理确定公共基础设施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不搞齐步走、“一刀切”,避免在“空心村”无效投入、造成浪费。
二是政府引导,农牧民参与。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组织保障等方面作用,坚持为民而建、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广泛依靠农民、教育引导农民、组织带动农民搞建设,充分调动广大农牧民参与村庄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完善农牧民参与机制,激发农牧民参与意愿,强化农牧民参与保障,广泛依靠农牧民、组织带动农牧民用辛勤劳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三是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健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各地要以清单形式明确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来源等,建立公示制度。全面加强对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推行经营性、准经营性设施使用者付费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牧区公共基础设施管护。
下一步,锡林郭勒盟将结合农村牧区发展实际,补短板强弱项,统筹研究谋划“十五五”本地区乡村建设行动目标和任务,以实际行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盟农牧局分管领导照日格图副局长,相关旗县市党委政府分管领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