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
为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十一届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切实提升全盟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水平,2月6日,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组织召开2026年全盟农村牧区集体“三资”工作部署会议,各旗县市农科局分管局长、科右中旗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主任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盟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指出当前排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各旗县市围绕资产清查数据衔接、合同信息化系统操作、审计流程规范等工作疑难点进行了交流研讨,并分享基层实践中的有效做法,为共性问题解决提供了思路。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主任针对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重点任务进行详细部署,要求各旗县市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一是聚焦问题整改,按时报送问题台账,线索及时移送纪委监委;二是强化资产管理,全面清查集体资产,建立动态台账,统一监管扶贫资产;三是规范财务运行,3月底前集体经济组织银行账户启用率达100%,落实财务管理制度,提升信息化水平;四是推进合同管理,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实现电子化预警;五是推动资产资源入市交易,引导集体资产资源纳入平台公开交易,盘活闲置资产;六是深化审计监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审计工作,提升审计质量,关注深层次问题;七是规范劳务用工,定期公开信息,广泛接受监督,提高规范性和透明度;八是加强债权债务管理,清查嘎查村级债权债务,建立台账、分类清收,严禁违规举债。
下一步,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将继续加强对各旗县市阶段性整治工作的跟踪督导,通过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和定期调度制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同时,及时向盟纪委监委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数据,主动接受监督,推动问题整改和责任落实。通过以上有力举措,进一步规范全盟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切实提升管理效率和水平,为促进农村牧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