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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

市农牧局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暨“民族法治宣传周”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 2026-05-18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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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服务“十五五”开局起步,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持续推进农牧领域营商环境法制化,5月15日,乌兰察布市农牧局在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察右前旗南村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暨“民族法治宣传周”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将保障民生权益的法律法规送到农村牧区。

开展普法宣传。立足农牧行业职能职责,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用益物权、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等条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中关于粮食安全、生态安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等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关于教育、医疗、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与农村牧区民生相关的条款进行普及,现场发放了农牧民需要的土地承包、宅基地、集体经济等内容的宣传资料。

开展乡村宣讲会。组织南村及周边村党员代表、村集体经济法人代表、“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代表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主要内容。重点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物权编、合同编中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地位、防范经营风险、维护交易安全等的相关规定;同时聚焦乡村高质量发展和优化农牧领域营商环境,针对产权平等保护、合同依法履行、市场秩序维护等重点内容开展了普法知识宣讲,助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依法合规经营,为农村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支持农村法治阵地建设。向村委会捐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书籍,为南村阵地建设提供有效的理论支撑。通过和“村两委”深入沟通,学习了南村法治带头人引领,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普法模式,为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做了经验积累。

送法进农牧民家。带领“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一起将通俗易懂的精准普法读本《民法典进农村》、《民法典进家庭》等资料送到农牧民家,并针对与农牧民利益相关的内容进行现场讲解,通过“以点带面”的形式提高“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基层普法能力,助力农牧民深入学习法治知识,强化法治观念。

下一步,乌兰察布市农牧局将持续紧密结合工作职责,常态化开展农牧领域普法工作,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广泛宣传与农村牧区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普法时效。

信息来源: 乌兰察布市农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