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
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工作,是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至关重要的核心环节,其规范程度直接影响土壤普查整体质量和成果应用实效。8月10日—13日,鄂尔多斯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专项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三普办”)受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对准格尔旗、达拉特旗、东胜区、伊金霍洛旗、鄂托克旗、杭锦旗、鄂托克前旗、康巴什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县级成果开展自治区级验收。
验收邀请自治区5名土壤普查权威专家组成验收组开展评审验收,自治区三普办相关人员、市三普办主要成员及相关技术人员、各旗区三普办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各旗区成果编制技术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相关技术人员等共40余人全程参与验收工作。

验收会上,市农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鄂尔多斯市三普办主任刘海军首先对验收专家组的莅临指导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同时全面介绍全市土壤三普成果汇总工作推进情况、重点任务落实及阶段性成效,并对后续问题整改、成果完善等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验收专家组严格对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县级成果清单及编制导引》及自治区相关验收要求开展验收。专家组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汇报、审核专题图件成果、查阅文字成果、现场质询交流、综合评议研判等方式,对各旗区土壤普查全套成果资料、质量管控记录、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内容进行全面完整、严谨细致的核查验收,结合各地土壤禀赋、普查工作实际,现场出具了验收意见和整改建议清单。

经综合评审,验收组一致认为,鄂尔多斯市各旗区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工作组织严密、流程规范、质控到位,全套资料齐全完整、逻辑严谨合规,图件及报告编制规范,真实客观反映了区域土壤资源与耕地质量现状,符合自治区验收标准,同意通过自治区级验收。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将以此次验收为契机,持续强化组织领导,严格督导各旗区对照专家组意见建议,实行清单化、销号式整改,全力推动普查成果达标提质。同步有序推进市级成果汇总整编,深度挖掘普查数据价值,推动土壤普查成果有效转化应用,为全市耕地保护、盐碱地改良、农牧业提质增效和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