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
内蒙古伊金霍洛旗深化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擦亮乡村“高颜值”
近年来,伊金霍洛旗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导向,以农村牧区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切实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促进乡村建设提档升级,努力探索乡村基层治理新路径,全域推进、向美而行,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基本情况
伊金霍洛旗位于内蒙古中南部,地处呼包鄂榆城市群腹地,是鄂尔多斯市城市核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总面积5600平方公里,辖7个镇、138个行政村,常住人口25.36万人。2023年,全年生产总值1221亿元,增长3.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4亿元,增长14.8%。农牧业总产值达到22.4亿元,比上年增长7.8%,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60840元和27042元,分别增长4.4%和7.8%,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至2.25,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居全国第20位,位列全国百强县第36位。先后荣获“全国十佳乡村振兴示范旗”“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宜业宜居之城”“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并被列为“国家人居环境整治一类地区”,入选“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首批试点单位”。龙虎渠、哈沙图、查干柴达木等5个嘎查村被农业农村部评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二、主要做法
(一)顶层设计“作战图”,高位推动提质效
成立了由旗委书记任组长、政府旗长任副组长的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伊金霍洛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伊金霍洛旗农村牧区“厕所革命”实施方案》《伊金霍洛旗乡村振兴“三个一批”工程实施方案》,出台了《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及乡村振兴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5个专项方案等指导性文件,确立了定责任、定经费、定机构、定考核、定执法“五定”长效管理机制,形成了旗领导小组牵头抓总、旗直相关部门联动下沉、镇主要负责的一体化工作体系。密集政策措施的出台,进一步细化明确了不同村落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将全旗138个嘎查村科学划定为86个集聚提升村、16个城郊融合村、3个特色保护村和33个搬迁撤并村,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符合村情实际的有效整治模式,避免“一刀切”和“千村一面”。敏盖村、纳林希里村被评选为2022年度自治区乡村治理示范试点嘎查村,为我旗持续推动乡村治理工作树立了典型,提供了范本。
(二)补短板强弱项,连线拓面夯基础
1.推进“垃圾革命”,改善农村牧区生活环境。以《鄂尔多斯市人居环境治理条例》和“美丽积分”兑换超市为抓手,投入财政专项资金1500万元、社会资金210万元,建成生活垃圾收集点134个、转运站56座、焚烧炉7座。同时提升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进垃圾分类治理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推行户分类、村转运、镇焚烧、旗处理的“四级处理模式”,综合处理成本下降40%以上;制定农村牧区建筑垃圾处理规划,通过“镇收集、旗处理”两级联动模式,推动建筑垃圾全部资源化利用。农村牧区“风吹垃圾遍地跑”局面得到根治。
2.实施“污水革命”,保障农村牧区水质安全。出台了《伊金霍洛旗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累计投入各类资金2.3亿元,在各镇建成标准化污水处理厂14座,推行“政府购买服务、企业托管运营、远程监控运行”管理模式,污水处理费用下降70%以上,农村牧区95%以上常住居民实现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基本解决了农村牧区生活污水“乱排乱倒”现象,有效保障了群众饮水安全。
3.深化“厕所革命”,提高群众的生活品质。对标改厕规范,按照“五先五后”(先宣传后改厕、先示范后推广、先培训后施工、先建厕后拆厕、先满意后验收)方法路径,扎实推进户改厕工作,确保“改一户、成一户、用一户”。2018年—2024年,累计投入资金5000余万元,完成无害化卫生厕所15614户,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4%。同时抓好户厕后续管护工作,安装户厕智能化报清设备,实现全程网络管理,当化粪罐中粪污液面到达离罐口30公分距离后,报警器自动报警,并给特定清掏人员发送报警信息。目前已在伊金霍洛镇乃玛岱村测试安装20户,试验效果良好,切实解决了改厕易、管护难的问题,打通了农村改厕“最后一公里”。
4.推进环境整治,提升农牧民幸福感、获得感。大力实施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成污水管网6000米及配套设施、可移动垃圾转运站出水暂存池3座、玻璃钢化粪池73个、可移动垃圾转运房40个及相关配套设施。2022年以来,投入1439.9万元用于采购设施设备,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持续完善。推广美丽积分经验做法,创建“美丽乡村积分超市”95家,增强了美丽积分的荣誉感和吸引力,激发了群众参与嘎查村建设的积极性,增亮群众的“幸福底色”。
5.实施生态修复,绘就绿色发展美丽画卷。打造“绿色矿山+新能源产业+现代农牧业”等融合发展示范基地,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沙棘沙柳、肉牛养殖等生态农牧业,实现生态修复治理与乡村振兴、群众增收有效衔接、有机融合。截至目前,伊金霍洛旗累计建成绿色矿山47座;境内17座露天煤矿到期复垦率达96.85%,复垦还地率达94.51%,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6.创新治理模式,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一是加强基层组织制度建设。不断深化完善“双亮三联五体验”常态化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创新制定特色村规民约,实现体制机制上下贯通。创新性地提出“一顿饭惩罚”的乡风文明式管理机制(“一顿饭惩罚”即对房前屋后卫生不达标的常住户,第一次打招呼、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召集村“两委”和村志愿服务队上门打扫卫生,常住户给打扫卫生人员做一顿便饭,每人吃饭成本不超过3元)。“一顿饭”不仅能提升农牧民维护环境卫生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更能培养农牧民优良生活习惯,着力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形成乡村治理新格局。二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为全旗167个嘎查村(社区),配备一名公益律师,签订法律服务协议,开展普法宣讲、免费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解服务等社会公益服务。三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成立伊金霍洛旗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伊金霍洛旗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行“一约四会”,吸纳本村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道正派、懂礼守节的人士加入“四会”组织,切实做到有约必依,执约必严,农牧民精神文明素养明显提高。
(三)久久为功强管控,共建共管共享促和美
1.突出党建引领。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和村委会自治作用,大力推行包联单位、帮扶企业和嘎查村组织机构联建、产业发展联手、人居环境联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联帮、文明示范联创、服务群众联动“六联”模式,深化“四权四制三把关”村级民主监督管理机制,将人居环境整治纳入了村规民约,引导鼓励群众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推动实现乡村善治。
2.健全长效机制。印发了《伊金霍洛旗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实施方案》,建立了“六有”长效工作机制,形成了旗级统筹负责、部门联动下沉、各镇推进落实、村社具体实施、农牧民主动参与的强大工作合力。完善村庄常态保洁制度,通过定人、定岗、定责,组建了保洁、清运、管理“三支”队伍,平均每个社配备1—2名保洁员,人数规模达800余人,有效调动了农牧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创新“物业式”管理机制,推进第三方保洁管理模式,实现环境整治经费从靠财政补贴向“财政补贴+农牧户自筹”转变。
3.强化投入保障。统筹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建立了市级奖补、旗级预算、社会协同、村集体投入、群众筹资筹劳的“五级分担”资金筹措机制。2024年,全旗投入市级资金572万元,旗级资金1000万元用于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为人居环境全面整治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4.严格综合评价。按照“注重实效、侧重长远、日常为主、年终奖补”的原则,按季对各镇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进行综合评价,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依据评价结果向各镇奖补农维费、污水处理费、环境卫生整治费等资金,其中70%按季度奖补,30%根据年度评价结果统筹奖补,确保人居环境长效治、持久美。
三、经验启示
整治人居环境必须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两山”理念,妥善处理好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把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各阶段各环节全过程,为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民群众生活品质奠定基础,为农民建设幸福家园和美丽乡村注入动力。探寻“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环境治理路径,着力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让村庄美起来,让生态有效益,实现村容村貌改善与经济发展携手并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