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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2024年奶业振兴奶牛生产性能测定补贴项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4-11-13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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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范围

全区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

二、补贴对象

农业农村部验收的自治区内的生产性能测定(DHI)中心。

三、补贴标准

生产性能测定中心每测定一头奶牛并上传不少于6次有效数据(一个泌乳期内),补贴70元(不与国家补贴同时享受)。较上一年度新增测定有效数据超过3万头的,一次性奖励检测设备购置补贴100万元。

四、补贴方式

采取“先测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符合补贴标准的生产性能测定中心给予补贴。

五、实施流程

1. 项目单位需在12月1日前自愿向所在地旗县农牧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奶牛生产性能测定补贴验收申请表》;

(2)DHI测定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农业农村部验收佐证材料;

(4)DHI测定数据查询证明。

2. 旗县农牧部门收到项目单位验收申请后,会同财政部门完成申报项目的审核验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奶牛生产性能测定补贴验收申请表》上出具意见,将审核验收结果报盟市农牧、财政部门。

3. 盟市农牧、财政部门对旗县报送的验收结果进行汇总核验,并在《奶牛生产性能测定补贴验收申请表》上出具意见。盟市完成核查审批后,报送自治区农牧、财政部门备案。

4. 自治区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各盟市报送的核查结果进行汇总后,盟市直接将资金发放至DHI测定中心。必要时,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将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验收结果进行抽查。

信息来源: 农牧厅奶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