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
1.产品对象
向信用状况良好的粮食收购、屠宰加工、农副产品收购加工等行业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主发放的小额贷款。
2.准入条件
(1)贷款申请人年龄在20周岁(含20周岁)至60周岁(含60周岁)之间;
(2)主营业务经营年限达3年以上(含3年)。如单户授信金额超40万元(含)则主营业务经营年限达4年(含)以上。如单户授信金额超50万元(含)元则主营业务经营年限达5年(含)以上;
(3)在经营地有房产(本人或配偶、子女名下,或本人及配偶的父母名下,含县域、农村住房)或户籍,或者本人连续三年在当地缴纳社保或个税。
(4)能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贷款申请人在我行累计办理经营性贷款业务2次及以上(含单笔贷款申请或支用申请),累计用款期限24个月及以上,并且在我行无不良贷款记录,12个月内(含12个月)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3次;
②贷款申请人在其它金融机构有信用贷款或贷记卡记录,且征信系统查询结果为正常类或瑕疵类。
3.贷款方式
信用、保证、抵押。
4.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1)贷款额度
信用最高额度300万元(粮食收购行业每年8月到次年4月最高500万元)、保证最高额度300万元、抵押最高额度1000万元。
(2)贷款期限
信用类单笔贷款最长期限为24个月,保证类单笔贷款最长期限36个月,抵押类单笔贷款最长期限60个月。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支用。
(3)贷款利率
根据客户系统评级执行差异化定价政策。
5.办理方式
H5扫码申请、移动展业两个办理渠道。客户通过微信扫描产业贷办理二维码即可进行业务申请。移动展业申请为我行客户经理直接操作,无需客户操作。
6.办理要件
贷款申请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婚姻证明材料(结婚证、户口本,未婚、丧偶、离异可填写个人婚姻状况承诺书),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经营的材料。
7.还款方式
一次性还本付息、按月/季结息到期一次性还本等多种还款方式。
1.产品对象
向具备良好线上数据信息、信用状况优质的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
2.准入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含港澳台);
(2)借款人应为申贷经营主体实际控制人,拥有合法经营实体,贷款用途明确合法,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和经营管理能力,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3)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
(4)年龄在18周岁(含18周岁)至65周岁(含65周岁)之间;
(5)应从事符合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且应连续正常经营1年及以上。
3.贷款方式
信用。
4.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1)贷款额度
最高额度40万元。
(2)贷款期限
单笔贷款期限最长24个月。
(3)贷款利率
根据风险定价原则确定,具体以系统出值为准。
5.办理方式
邮储银行手机银行。
6.办理要件
贷款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7.还款方式
一次性还本付息法、按周期结息、按还本计划表还本法、等额本息还款法。
1.产品对象
向信用状况良好的种养殖农牧户提供的用于生产经营的小额贷款。
2.准入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含港澳台);
(2)借款人应为申贷经营主体实际控制人,拥有合法经营实体,贷款用途明确合法,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和经营管理能力,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3)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
(4)年龄在18周岁(含18周岁)至65周岁(含65周岁)之间;
(5)应从事符合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且应连续正常经营1年及以上。种养殖借款人或借款人配偶应为当地户口;若非当地户口的,须在当地居住2年及以上,或在本地有住房且住房在借款人或其配偶名下;
(6)具有合法有效的生产经营手续。
3.贷款方式
信用、保证、抵押。
4.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1)贷款额度
信用最高额度200万元、保证最高额度300万元、抵押最高1000万元。
(2)贷款期限
按照行业生产周期,信用类、保证类单笔最长期限36个月,抵押类单笔贷款最长期限60个月。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支用。
(3)贷款利率
根据客户系统评级执行差异化定价政策。
5.办理方式
H5扫码申请、移动展业两个办理渠道。客户通过微信扫描农牧贷办理二维码即可进行业务申请。移动展业申请为我行客户经理直接操作,无需客户操作。
6.办理要件
借款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种养殖项目证明(例如购买牛羊收据、发票、农业保险单等)、种养殖场地证明(土地确权证、租赁合同等)、近一年流水等。
7.还款方式
(1)一次性还本付息法,即到期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
(2)等额本息还款法,即贷款期限内每期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3)阶段性等额本息还款法,即贷款宽限期内只偿还贷款利息,超过宽限期后按照等额本息还款法偿还贷款;
(4)按周期结息、到期一次性还本法,即在贷款期限内,每周期偿还利息,贷款到期后,偿还贷款本金;
(5)按周期结息、按还本计划表还本法。即贷款期限内,每周期偿还利息,按照约定的还本计划,偿还贷款本金。
1.产品对象
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或为支持农业、农村发展,覆盖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产业链各环节,具有生产、技术、管理、模式优势,具备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中小微企业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发放的小企业贷款。
2.准入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食品加工、农资生产企业拥有有效期内的生产许可证,食品销售、农资销售企业拥有有效期内的经营许可证,粮食收购企业应按规定完成当地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备案(如需);
(2)禁止准入存在互保或联保贷款的企业、恶意炒作粮食价格的企业;
(3)对于粮食收购企业,企业粮食仓储管理规范,仓储管理水平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库存与生产经营、销售周期相适配,不存在库存积压、亏空等异常情形;
(4)对于粮食收购企业,企业与下游客户合作关系稳定,如粮食收购企业与下游主要客户(销售收入占比前2名)合作时长超过3年,或近一年与中储粮、地方国有粮储平台、大中型粮油经营主体、粮食加工企业等下游客户合作销售收入占比不低于50%;
(5)对于粮食收购企业,原则上必须追加企业实际控制人(仅指自然人)、企业实际控制人配偶(如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作为共同借款人;
(6)对于粮食收购企业,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含);
(7)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认定的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其控股一级子公司。
3.贷款方式
信用、抵质押。
4.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1)贷款额度
信用最高额度3000万元、抵质押最高额度1亿元。
(2)贷款期限
按照行业生产周期,最长3—5年。
(3)贷款利率
根据客户系统评级执行差异化定价政策。
5.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
6.办理要件
借款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近2年完税凭证、近1年银行对账单或流水、水电气缴纳凭证等。
7.还款方式
还款方式应与企业或项目经营周期、回款周期相匹配,还款时间应与企业回款时间相匹配。
备注:金融支农支牧产品解释权归该产品所属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