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
2023年7月,自治区农牧厅会同地方金融监管局、乡村振兴局、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四部门联合开展“金融副村长”服务模式推广工作,以“建机制-搭平台-强队伍”为核心,按照一村一名的标准,在全区选聘“金融副村长”,培育乡土金融人才,建强农村牧区金融服务体系,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2023—2024年,农牧厅配合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党委金融办累计开展内蒙古“金智惠民 星火计划”金融副村长培训班共9期,培训1300余人。
2024年12月底,在全区12个盟市103个旗县聘任11300名“金融副村长”,已实现选聘全覆盖(含涉农街道、社区)。截至目前“金融副村长”协助金融机构对接授信各类农牧业经营主体10.48万户,授信额度达到186.7亿元。
内蒙古自治区“金融副村长”服务模式被农业农村部列入2023年全国金融支农十大典型案例,2024年,5月初在全国计划财务工作会议作典型经验交流发言;7月下旬,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专程到我区对“金融副村长”服务模式进行调研;10月,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在《中国农村研究》第54期刊发《“金融副村长”助力金融服务“进村到户”——基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调研》,对我区“金融副村长”服务模式推广价值作出肯定。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形成共建共育共享的发展格局,为“金融副村长”服务模式常态化推广营造良好氛围,有效发挥“金融副村长”连接金融机构与农牧民桥梁纽带的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金融副村长”的培育指导力度,拓宽培训内容,做好强农惠农政策宣传、金融知识普及、防非处非能力提升,切实保护农牧民合法权益,为农村牧区发展营造良好金融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