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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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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而成。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门户网站(http://nmt.nm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联系(电话:0471—665219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锚定闯新路、进中游目标,聚焦五大任务,围绕农牧业农村牧区工作重点工作及农牧民群众关注关切,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自治区农牧厅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机构职能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639条;自治区农牧厅门户网站集约化平台发布信息7016条,通过新媒体和门户网站等渠道共发布政策解读35条。强化政务互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畅通回应渠道,主动办复群众来信留言、回应社会热点问题,回复“厅长信箱”8件、“在线咨询”24条。重要政策意见出台,向社会公开征集政策意见建议,强化公众参与力度,充分吸纳群众智慧,并及时对征集意见进行反馈,全年公开发布意见征集13次。完善充实政策问答库,今年共发布24条,其中图文形式18条、视频形式1条。开设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种子质量投诉、 24小时动物疫情应急值班电话等热线9条。2023年自治区农牧厅门户网站总访问量达到426万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自治区农牧厅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流程,及时查收群众、企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流程和时限要求进行办理,2023年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件,已全部按时办结。全年无产生收费、无政府信息公开举报等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规范信息发布要素,规范性文件原文、发文字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等内容要件齐全2023年自治区农牧厅集中公开现行有效政府规章1部、本年废止1部,规范性文件本年制发3件、现行有效26件、本年废止5件,并根据立、改、废情况进行动态更新。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查询、获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便利性。

(四)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在平台集约化的前提下,加强农牧系统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切实提升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在确保网络安全下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工作。在微信平台开设主题教育、典型案例、草原优品、农牧动态、政策服务等16个栏目,刊发891篇信息,关注超3.1万人,推荐阅读超92万人次,服务人数超200万人,多篇阅读量破万。

(五)监督保障情况。厅网站及政务公开工作执行厅分管领导负总责、办公室直接负责、综合保障中心具体经办三级管理机制,确保公开质效。认真执行《进一步做好农牧系统政府网站和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全区农牧系统政府网站管理工作,提升政府网站运维应用管理和服务水平,2023年我厅发布4期门户网站信息通报,组织1次网站及政务公开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1

1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5

2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0

0

0

1

1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1

1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

0

0

0

0

0

3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3

0

0

0

1

1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2

0

2

0

0

0

0

0

0

0

1

0

1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的方式相对比较单一,主要采用文字方式解读;二是个别栏目更新不及时;三是发布的个别信息中存在错敏词和错误链接。我厅针对以上问题采取以下

措施改进:一是丰富政策解读方式,在原有基础上,本年度增加了图片解读、视频解读、政策问答库等多种形式;二是定期对各栏目信息更新情况进行检查,针对之前更新不及时的栏目加强检查频次,栏目不及时情况明显改善;三是每季度在农牧系统进行信息发布及错敏词筛查情况通报,错敏词和错误链接明显下降,加强信息发布监测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3年度我厅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4年1月22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