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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核心育种场动态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保种场动态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6-23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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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推进种业振兴行动,依据《全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2021-2035年)》、《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自治区产业实际,内蒙古出台核心育种场、保种场两项动态管理办法。

二、整体框架

两项办法采用统一七章架构,涵盖总则、申报遴选、现场审核、动态核验、主体职责、监督管理、附则。

三、核心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差异化准入标准。两类场均需证照齐全、设施完备、技术到位、种群健康、资料规范。保种场重点保障种群家系数量、防止资源退化;核心育种场按不同畜种细化生产性能、存栏规模等量化选育指标,突出良种推广能力。

二是规范分级遴选审核。实行旗县、盟市、自治区三级审核流程,通过材料审查与现场核查双重把关,现场审核80分合格,对资料无法提供原件的直接终止审核。

三是健全动态核验机制。设置期满、异常、变更三类核验,资质到期提前6个月申报,重大变更2个月内报备,不达标限期整改,异常问题直接取消资格。

四是压实各方监管责任。明确核心育种场、保种场年度保种育种、数据报送、疫病防控等履职要求,划定资质退出情形,同时压实主管部门技术指导和数据保密责任,构建规范化、长效化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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