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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000MB1898430G/2026-00397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文  号 内扶办发〔2018〕28号
成文日期 2018-04-17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000MB1898430G/2026-00397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文  号 内扶办发〔2018〕28号
成文日期 2018-04-17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完善旗县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04-17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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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 署,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精 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建立完善与贫困旗县涉农涉牧资金统 筹整合使用和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相适应的项目管理制度,保 证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精准安全高效,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二、基本原则

——坚持聚焦精准。依据脱贫攻坚规划、扶贫对象需求,深化脱贫攻坚政策举措,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要求,因村、 因户、 因人精准施策,提高资金项目效益和脱贫质量。

——坚持群众参与。积极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引导其参与入库扶贫项目选择、批 准后实施、竣工后管理,提高参与度,增强获得感。

——坚持公开透明。严格项目入库程序,项目入库前要逐级公示,经批准并建设竣工后的项目要在实施地公告,接受群众和 社会监督,实行扶贫项目阳光化管理。

——坚持逐步完善。项目库建设要坚持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注重服务基层,在使用中不断完善,既体现项目储备功能, 又能体现管理功能。

三、项目库建设

( 一 ) 编制范围。按照目标、任务、资金和权责 “四到旗县”的原则,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旗县要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库。脱贫 攻坚项目库建设要符合相关规划要求,聚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 贫和贫困旗县摘帽需求,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把产 业扶贫作为重点。

(二) 编制内容。项目库的项目应有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时间进度、责任单位、建设任务、资金规 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带动减贫机制 等内容。未明确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纳入旗县脱贫攻坚项目库。

( 三 ) 编报程序

村申报。村 (嘎查) 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在认真分析本村致贫原因、资源禀赋、资金保障和脱贫需求的基础上,组织召开村(嘎 查) 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意见,提出立项意见,确 定村级申报项目,并在村 (嘎查) 内予以公示后上报。

乡审核。乡镇 (苏木) 要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建设内容、资金概算、预期效益、贫困群众参与情况和带贫机制 等进行审核,审核后在乡镇( 苏木)公示,报旗县项目主管部门。

县审定。旗县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乡镇 (苏木) 报送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旗县扶贫部门结合脱贫攻坚规 划及资金计划,汇总后合理确定项目库储备规模。旗县扶贫开发 领导小组负责本旗县脱贫攻坚项目库的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将 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项目库并予公告。

每次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 10 天,让入库项目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库管理

( 一 )项目信息管理。项目库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管理,要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和自治区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采集录 入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竣工后扶贫效果和跟踪情况等信息,实行 信息管理员制度。

(二) 项目调整更新。纳入项目库的项目要根据贫困人口需求、政策调整变化、脱贫攻坚进度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做到有 进有出。根据项目进展、项目效果等情况,及时更新调整相关项 目内容。

( 三 )项目筛选安排。旗县当年实施的项目应从项目库筛选,未进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确 需支持的项目,要按规定程序入库后再批准实施。鼓励贫困旗县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和其他用于脱贫攻坚的各级各 类财政资金,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

五、工作要求

( 一 )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分级负责工作机制,自治区和盟市扶贫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库建设工作指导。旗县要承担项目库建 设的主体责任,行业部门要承担工作责任,扶贫部门要承担承办 协调责任,各部门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苏木乡镇、嘎查村两委、 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做好群众动员工作,在项目库建设和项 目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加强项目库建设民主监督,防止腐 败现象发生。

(二)加强统筹协调。旗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协调作用,明确部门分工,强化项目主管部门责任,加强科学论证, 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项目库建设质量。

(三)加强有序推进。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抓紧做好脱贫攻坚三年滚动项目入库工作,并同步完成 2018 年 项目实施计划。今后每年 11 月底前根据减贫任务和提前下达到 旗县的资金额度,从扶贫项目库中择优筛选相关项目,编制下一 年度项目计划。

(四)加强能力建设。各级本着分级培训的原则开展项目库建设业务培训,提升业务人员的能力水平。自治区扶贫办组织业 务培训覆盖到盟市、旗县两级扶贫部门相关人员,盟市培训覆盖 到所属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旗县和重点贫困苏木乡镇扶贫部 门相关人员,旗县扶贫部门培训覆盖苏木乡镇及村嘎查相关人 员。各地要加强对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落实情况的总结,推广好 的经验做法。

(五)加强督查考核。自治区和盟市扶贫部门要加强项目库建设工作的跟踪督查,并把项目库建设作为盟市、旗县党委政府 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成效和资金绩效考核内容。2018 年 7 月初, 自治区扶贫办对项目库建设进行督查检查。

旗县要制定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实施方案,2018年6月底前完成三年滚动项目入库和 2018 年项目实施计划。



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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