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监督举报电话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的监督服务,推动验收工作公开、透明,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现公布自治区本级监督服务电话,各盟市监督服务电话由盟市按规定设立并公布。
内蒙古自治区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监督举报电话:0471-6652027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