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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

自治区农牧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
发布时间: 2025-06-13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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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强化自治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直供学校食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通知》(农办质〔20258号)文件要求,自治区农牧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相关同志配合农业农村部工作组开展国家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任务。

6月8日至12日,监督抽查工作组严格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细则(2025年)》相关规定,基于“双随机”原则,选定赤峰市林西县、巴林右旗、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和科尔沁右翼前旗等4个旗县区的21个大宗农产品生产主体,开展监督抽查的样品抽取工作本次共抽取样品30批次,包括直供学校专项监督抽查样品20批次,其他监督抽查种植样品10批次。同时,工作组就抽样主体的生产主体责任公示和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及其所在乡镇监管服务机构的基础建设、主体名录建立、监管服务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技术指导。


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是全面夯实筑牢直供学校食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关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提高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下一步,自治区农牧厅将持续深化农业农村部农安工作决策部署,抓细直供学校生产主体排查,抓严直供学校食用农畜产品检测把关,抓具体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推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分类监管制度,推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链条协同监管机制,扎实做好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升全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