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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级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达标养殖场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25 10:14 
来源: 
  

根据《养殖场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效果评价方法和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在养殖场自评、县级初评推荐基础上,我厅委派专家组对包头市建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29家养殖场进行了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成效评价,经现场检查验收,拟推荐为自治区级减抗达标养殖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8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自治区农牧厅兽医局。

联系人:赵苏苏  0471-6652269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70号


附件:拟推荐自治区级减抗达标养殖场名单.doc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