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区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规范自治区本级培训组织实施流程,持续提升培训质量与实施成效,充分发挥自治区本级培训示范带动、引领辐射作用,现面向全区公开遴选一批具备相应资质、办学条件及专业服务能力的培育机构,承接自治区高素质农牧民培育省级培训相关工作任务。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培育任务
2026年,我厅将围绕三大工程,举办8类21个自治区级示范培训班。
(一)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
1.乡村职业经理人培育(2个班,140人,10000元/人,学时≥80学时)。面向25-55周岁、高中以上学历、有一定农牧业行业专业知识和经营管理经验的人员,围绕运用市场化思维运营集体资产、产业化路径整合乡村资源,打造特色农产品和融合发展业态等内容。
2.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4个班,240人,6000元/人,学时≥56学时)。面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骨干,围绕一二三产业融合和“农牧业+”新产业(科技、文化、教育、旅游、康养、新能源等)。
3.无人机手培育(4个班,280人,4000元/人,学时≥40学时)。面向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带头人等,围绕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培养农业生产无人机飞手,提高持证率和安全生产能力。
4.农作物新品种与技术推广培育。(2个班,120人,4000元/人,学时≥40学时)。面向种植大户等进行培育,聚焦种业振兴、品种管理及示范推广。
5.人工智能智慧农业(1个班,70人,4000元/人,学时≥40学时)。面向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带头人等,开展智慧农业综合技能培训。
(二)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工程
6.数字化技能应用带头人培育(4个班,280人,4000元/人,学时≥40学时)。面向家庭农场主、种养大户、合作社负责人、返乡创业青年、村级骨干等,围绕农业生产经营数字化管理、农产品品牌打造、智慧种养、农业物联网应用等。
(三)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工程
7.乡风文明和乡村建设人才培育(4个班,280人,6000元/人,学时≥56学时)。面向嘎查村“两委”,农村改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从业人员,提升乡村建设、治理能力,重点针对农村改厕、农村“三资”管理、乡风文明等内容。
8.乡村文化乡村工匠(2个班,140人,4000元/人,学时≥40学时)。面向各类农牧业从业者和文化传承者,聚焦农牧业生产、乡村特色产业、传统手工艺等领域,传承乡村传统技艺。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须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培育任务相关行业领域具备满足培育工作需求的基础条件与实操能力。
2.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3.自治区内拥有固定教学场所及配套齐全的教学设施设备,具备独立承担单班次不少于50人培训任务的能力。
4.具备提供“区内+区外”教学实践能力,并能根据班次要求对接省外优质培育机构、合作利用当地优质教学资源开展培训的能力。
5.配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以及与培育主题高度匹配的专兼职师资队伍。
6.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培训期间学员人身安全、教学运行安全等保障工作。
7.具备提供优质、高效的培训后续跟踪服务与规范管理能力,能够及时进村入户组织学员开展跟踪服务,能够如实采集、梳理汇总培训全过程数据信息,建立真实完整、归档规范的培育档案。
8.财务体系规范,设有健全财会部门,执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高素质农牧民培育项目资金管理各项规定。
9.严格落实国家及自治区级高素质农牧民培育相关规范、管理规程与工作部署,依规开展培训,主动接受监管及绩效考核。
10.申报机构近2年内不得存在以下不良记录:申报材料造假;私自分包转包培育任务、长期超期未完成培育工作;违规使用、套取骗取项目财政资金;培训期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存在重大经营违法记录、经营异常及行政处罚记录。
三、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符合遴选条件且有意愿参与的培训机构,可自愿申报。
(二)专家评估。自治区农牧厅聘请相关行业专家组成评估小组,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估,结合职能职责和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评估意见。
(三)机构确定。根据专家评估意见,对评估通过的培育机构,履行相关程序后,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农牧厅将与培育机构正式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培育相关要求。
申报机构须按申报表、佐证材料(含目录)顺序装订。并于2026年6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7份)寄(送)至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乡村建设和社会事业促进处,电子版同步发送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翼飞
电 话:0471-6652258
邮 箱:
地 址:
附 件:1.申报材料封面
2.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素质农牧民自治区本级示范班培育机构申报表
3.佐证材料目录
附件1
申报材料封面
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素质农牧民自治区本级示范班培育机构
申
报
材
料
申报单位(公章):
2026年 月
附件2
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素质农牧民自治区本级示范班培育机构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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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名称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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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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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资质/主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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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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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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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类别 |
公益性/社会性 |
承训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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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培训班名称及班次 |
(1)名称:班,个班; (2)名称:班,个班; (3)名称:班,个班; …… | ||
附件3
佐证材料目录
佐证材料须装订成册,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附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财会部门健全和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承诺书。
6.申报机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证明(名册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7.申报机构省内办学条件相关材料(教学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课堂及实训教学场所、设施设备、食宿条件等情况说明并附相关实景图片)。
8.申报机构具备承担单班次不少于50人培训任务的能力承诺书。
9.申报机构信息档案规范管理承诺书(承诺至少保存五年以上)。
10.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
11.主动接受日常监管与绩效管理考核承诺书。
12.无各类不良从业记录承诺书。
13.专项信用报告。
14.2021年以来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培训任务的相关证明(合同需完整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双方签字盖章页,或提供委托单位出具的正式培训证明)。
15.其他补充材料:可自愿提供能够展示申报机构承担高素质农牧民培育任务能力、专业优势的相关佐证材料,如过往培训成果总结、相关荣誉资质、行业认可度证明等,进一步凸显机构实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申报机构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申报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申报机构住址)的 (申报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单位)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申报机构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以本公司(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后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申报机构代表签字或盖章:
申报机构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