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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内蒙古:同步出台六部条例,保障办好两件大事
发布时间: 2023-09-22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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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强调,要牢牢把握党中央对内蒙古的战略定位,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积极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在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上展现新作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

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这两件大事,是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的统领性要求,是内蒙古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闯新路的关键性抓手。围绕办好两件大事开展专项立法,是今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交给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点任务。7月31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等6部地方性法规,在法治轨道上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一张蓝图绘到底”。

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两件大事办实办好

在黄河逶迤而过的巴彦淖尔,6月6日召开了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打一场“三北”工程攻坚战,把“三北”工程建设成为功能完备、牢不可破的北疆绿色长城、生态安全屏障。

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内蒙古必须牢记的“国之大者”。《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积极回应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生态保护修复”一章中专门设置了“沙化荒漠化土地”一节,并就加强土地沙化荒漠化综合防治进行了详细规定。

两件大事专项立法是重要的政治任务。立法过程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根本遵循,整体把握、一体贯彻,不折不扣落实到立法工作中。

《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促进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加强社会治理、巩固发展民族团结等方面,对促进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作出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促进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现代能源经济这篇文章做好,把战略资源产业发展好的重要要求,对传统能源、新能源、战略资源等的开发利用作出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稳步优化农牧业区域布局和生产结构,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要求,对农牧业基础设施、生产能力、产业融合发展体系等方面作出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促进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指示精神,对口岸和各类通道及载体建设、着力发展泛口岸经济等方面作出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积极回应总书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的重要要求,规定: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应当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应当紧紧围绕、毫不偏离这条主线。

不仅如此,6部促进条例从调研起草到修改完善,直至提请审议表决均着眼于强化中华民族的共同性,推动所有工作都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聚焦发力。

坚持马上就办,稳步有序推进立法

两件大事专项立法工作时间之紧、任务之重、难度之大,前所未有。

“五大任务”促进条例从着手起草到表决通过,仅有5个月时间,且经过三次审议;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也经过了两次审议。按照重要的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立法由人大牵头起草的工作思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及时成立立法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实行由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政府副主席为“双组长”的起草工作机制。

来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墙上挂着的一份“作战图”格外引人注目:“6月19日,召开法工委全体会议,研究自治区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促进条例。”“7月5日,召开法工委全体会议,研究6部促进条例。”……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快速制定立法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分阶段倒排日程、按进度压茬推进,举全常委会之力积极、稳慎开展条例的调研、起草、论证、征求意见、修改完善、集中审议等各项工作。同时,协调各方力量,排除一切困难,集中精力攻关,确保6部条例按时顺利通过。

5月7日至9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赴鄂尔多斯市,就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促进条例开展立法调研。调研组深入园区企业、生产一线、项目现场,掌握大量第一手资料,为扎实推进高质量立法奠定了坚实基础。

这只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始终的一个缩影。累计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6次,开展立法调研22次,召开专项组会征求意见21次,专家论证会征求意见6次,书面专项征求意见27次,共征集各方面意见建议1600余条,梳理研究后合理吸纳了900余条……从调研、起草、论证,到审议、修改,均多方面、多群体、多形式广泛开展了征求意见工作,确保在立法工作各个环节都能听到“原汁原味”的人民声音,使立法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得到人民拥护。

突出地方特色,护航高质量发展

在中国的版图上,内蒙古有着鲜明的地域特色。立法过程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着眼工作实际,抓住办好两件大事急需解决、通过立法又可以解决好的问题,有针对性地作出规定,做到重点突出、明确具体、可操作性强,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内蒙古横跨“三北”,生态环境关系着华北、东北、西北乃至全国的生态安全。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重点强调在草原生态保护红线内禁止新建矿山,落实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草畜平衡、禁牧休牧制度,探索资源型地区发展新路径,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快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步伐,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作为祖国“北大门”,内蒙古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责任重于泰山。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促进条例围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加强社会治理、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合力强边固防等方面共设置了9章89条具体内容,坚持守土尽责,把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构筑得坚不可摧。

内蒙古资源丰富,煤炭储量和产量均占全国的1/4,风能、太阳能技术可开发量分别约占全国的57%、21%,稀土等20多种矿产资源储量排全国首位。坚持培优增效,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促进条例围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油气开发利用、新能源开发利用、战略资源绿色安全开发利用、稀土开发利用等作出规定,把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建设得势强劲足。

作为国家粮食主产区和粮食净调出省区之一,内蒙古是国家重要的“粮仓”、“肉库”、“奶罐”。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条例聚焦构建现代化农牧业发展新格局,重点规定强化耕地和草原保护与建设、提升粮肉奶等产能、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和绿色有机品牌打造、科技创新和种业振兴等内容,让农牧业成为更有奔头、更有甜头的产业。

内蒙古内联八省、外接俄蒙,是我国向北开放的前沿。自治区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促进条例着眼打造国内大循环的重要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支点,完善对外贸易“请进来”和“走出去”具体举措,推动开放触角不断延伸。

内蒙古是我国最早成立的民族自治区。弘扬优良传统,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规定了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原则,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民族团结进步等6个方面进行了规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大局。

实干笃行启新程,策马扬鞭奋蹄疾。两件大事专项立法无论是在自治区人大工作史还是内蒙古法治建设进程中,都具有标志性意义。9月1日,6部促进条例均将正式施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全力做好宣传解读和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推动条例落地落实,进一步激发全区上下“一张蓝图绘到底”的信心和干劲,推动两件大事不断取得新成效,以担当作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通讯员:李晗 记者:王博勋)

信息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