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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2024乡村振兴这么干(乌兰察布篇)
发布时间: 2024-05-2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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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乌兰察布市充分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锚定高质量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为底线,全力提升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水平。

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引领乡村全面振兴

全面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加快实施“六大行动”,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设施农牧业发展、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品牌打造和经营等现代农牧业发展水平。全面推进乡村建设。统筹推进水电路讯等乡村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着力加强教育、医疗等薄弱环节。全面推进乡村治理。坚持党建引领、大抓基层,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守牢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底线

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高质量完成自治区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实施好旱作高标准农田四级共建试验示范项目,加快成果推广应用。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回头看”,加快推进历年项目验收移交。集成配套要素提高粮食单产。实施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推动整建制马铃薯、玉米等示范园区建设,实现良田良种良机良法良制集成配套。推进土地规模化利用和经营。解决耕地细碎化问题,对现有耕地,要通过流转、互换土地等方式让“小田变大田”。

守牢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压实防返贫工作责任,聚焦监测对象识别、帮扶和退出三个环节。扎实做好动态调整,精准确定监测对象。强化产业就业帮扶。加大到户帮扶项目支持力度,发展庭院经济。统筹用好就业渠道,稳定脱贫人口就业。加强帮扶车间的认定和管理。深化京蒙协作及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加强与北京市及各结对区的全面对接,加快构建协作体系。加强与中央机关定点帮扶单位的工作对接,争取项目支持,提升项目帮扶带动效应。拓展消费帮扶,举办展示展销活动。

全力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

大力发展设施农牧业。在设施农业方面,发展设施农业高标准产业园;要建改同步发力,推动老旧设施升级改造。在设施畜牧业方面,进一步调整养殖方式、畜群结构,强化饲草种植、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过牧牲畜舍饲圈养,推动散养向集约化养殖方式转变。大力发展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围绕主导产业,培育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扶持现有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打造一批农畜加工业的“领头雁”。定向引进头部企业、链主企业。围绕提升产业链和价值链,打造全产业链经济,推动优势产业链条向下游延伸。围绕“麦菜薯 牛羊乳”六大产业,推进农畜产品生产、初加工、精深加工协同发展。围绕促进产业集聚,加快完善平台体系,推动“卖的好”同“种的好”“养的好”“加工好”相协调。积极创建产业示范园区,完善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推进农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建设好乌兰察布马铃薯产业发展示范区,建成产业集群。接续推进种业振兴。加强系统布局,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持续推进“揭榜挂帅”,争取优良品种补助奖励、种薯质量认证、畜禽活体保种等项目,推进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打造国家马铃薯种业技术创新中心;持续抓好赛诺国家核心育种场建设,建设好肉用种羊种源基地。加快良种推广,抓好“看禾选种”平台建设,推广好自有品种“杜蒙羊”。加大监管力度,开展种子市场流通环节的追溯体系,加大对种子市场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力度。实施好“原味乌兰察布”区域公用品牌提升工程。夯实品牌建设基础。紧密结合乌兰察布市“原”字号产品品质,充实完善“原味乌兰察布”产品标准化技术规程,落实产品用标补贴。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扩大授权企业规模,拓展品牌宣传范围。拓宽品牌营销渠道。开展“五进活动”。推进“原味乌兰察布”品牌体验店、冠名店建设,构建品牌营销网络。

全力提升乡村建设水平

加大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开展深化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推进以“三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推进农村牧区户厕建设并加强维护。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扩大覆盖范围。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处理能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加强农村牧区公路养护和安全管理。推动农村牧区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和改造,开展水质提升专项行动。推进农村牧区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牧区下沉,持续改善教育、医疗、养老、托幼、社保、救助等条件。用好中组部“组团式”帮扶和京蒙协作基层结对,推动更多学校、医院建立共同体。

全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以自治为基础,激发乡村治理内生动力。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推进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建设,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以法治为保障,提高乡村治理效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学习宣传活动。深化平安乡村建设,严厉打击农村牧区违法犯罪行为。常态化推进农村牧区扫黑除恶,严厉打击“村霸”和宗族黑恶势力。以德治为依托,提升乡村治理文化软实力。加强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发挥“一约四会”规范约束作用,对高价彩礼、大操大办、薄养厚葬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加强农村牧区宗教事务管理,依法治理农村牧区非法宗教活动。

加强对“三农三牧”工作的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责任。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履行好统筹推进乡村振兴职责,发挥好牵头抓总和综合协调作用。市县两级乡村振兴部门职责将划入同级农牧部门。强化要素保障。强化金融支撑,推广“金融副村长”模式。强化人才支撑,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强化用地保障,激活农村土地资源,推动农村牧区存量建设用地有序盘活。持续转变作风。深入推进为基层减负工作,下大力气纠治“三农三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弘扬“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农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