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次土壤普查
为扎实做好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验收工作,严格把好普查成果质量关口,8月28日-30日,自治区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开展自治区级成果自验工作。自治区三普办专班负责同志出席会议,自治区三普办专班人员、各成果编制承担单位参加本次自验。

自治区级成果编制及自验严格遵循国家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范、成果编制导引和省级成果验收相关工作要求,全面对自治区级普查成果开展评审。本次成果自验涉及土壤类型与制图、土壤属性与制图、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土特产品土壤适宜性评价、土壤有机质专题、酸化地土壤专题调查、盐碱地土壤专题调查、黑土地专题调查和土壤退化、障碍与改良共11项专题,总体报告、工作报告、数据报告、土壤资源评价与利用报告4类报告。验收以现场会议评审方式开展,会议全程录音录像,专家组认真听取了全区土壤普查各项成果编制情况汇报,仔细查阅图件、报告、电子档案等全套普查资料,围绕成果完整性、规范性、科学性、一致性开展集中质询、交流研讨,全面检视成果编制逻辑、数据来源、分析结论,对照验收评分标准表逐项核验、逐条审核。最终各项成果都通过了自治区级自验。
下一步,自治区三普办将以此次自验为契机,压实各方责任,对照专家评审意见逐项整改,持续完善各类普查成果,补齐短板弱项,不断提升成果编制质量,高质量完成自治区级土壤普查成果,全力迎接国家级验收。同时,加快普查成果转化应用,为全区耕地保护、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提供有力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