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次土壤普查
3月25日,全区农田水利暨高标准农田建设现场会在兴安盟科右前旗举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自治区三普领导小组组长代钦出席现场会并讲话,对全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各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
会议指出,今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已经到收尾阶段,各地要按时序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任务。一方面,要扎实推进土壤普查收尾工作。要严格对标时间节点要求,统筹做好中期评估、报告编写、整体总结和验收等工作,组织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农科院、中国农科院草原研究所加快完成土壤类型图等编制任务,确保年底前形成完整成果并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快专项资金拨付进度。针对当前部分地区“三普”资金支付严重滞后、影响工作质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资金支付率低的盟市,要高度重视、迅速整改,加快资金拨付,坚决避免影响全区整体工作进度。
自今年开展工作以来,自治区统筹布局,精细组织,严控质量,全力保障普查成果科学性、准确性,先后组织召开一系列专项部署与培训工作。2026年1月9日,举办了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形成工作推进会暨成果中期评估技术培训班,明确我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各项成果形成工作要求,全面规范中期评估工作流程;2月27日,自治区代钦副主席主持召开全区土壤普查专题会议,听取了三普工作进展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对下一阶段普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凝聚起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合力。
经过不懈努力,全区土壤普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已建立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分类系统,完成了全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查清了全区盐碱耕地面积及分布状况,明确了全区土壤有机质空间分布规律及土壤酸化变化趋势,形成了黑土地专题成果报告初稿,建成自治区级土壤普查样品库,为全区农业高质量发展、耕地保护与利用提供了详实可靠的数据支撑。
立足当前阶段重点任务,自治区将继续加压奋进、狠抓落实。下一步,将继续督促制图单位修改完善土壤类型图和土壤属性图,统筹组织好二次评估,严把制图质量,全力为国家级抽核做好充分准备。同时,强化调度跟踪,实时掌握各地成果形成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以高标准、严要求、实举措,高质量完成自治区土壤普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