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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次土壤普查

内蒙古自治区组织召开全区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推进会

(三普工作动态2025第9期)
发布时间: 2025-04-16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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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形成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高质高效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土壤三普成果编制汇总,4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自治区三普办”)组织召开全区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推进会,自治区三普办专班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外业调查组、内业平台组、综合保障组及盐碱地专题调查人员对照国家成果形成方案逐条梳理工作任务,并汇报了近期重点工作。

会议要求,要严格按照国家土壤普查办成果形成安排和时间节点,用“三个加快”全力推进全区成果编制汇总。一是加快完善盐碱地专题调查成果,加强对接沟通。抓紧和旗县确认盐碱地面积,确保自治区级盐碱地成果与旗县已确认的盐碱地面积、程度等保持一致。二是加快内业阶段验收,推进成果形成。截至目前,全区共有63个旗县已完成内业阶段自验,要求5月底前全面完成共计98个普查旗县自验工作,并同步完成全部数据审核;做好数据分发、回流、数据安全管理工作;尽快制定土特产品土壤适宜性评价、黑土地等专题成果形成工作方案、技术规程和成果形成质量控制工作方案,明确自治区成果汇总实施单位、招标要求、完成内容等,加大力度推进三普成果形成。三是加快外业剖面验收,完成样本流转。尽快完成剖面数据审核并制定剖面验收方案,开展制备实验室验收,做好验收资料档案管理。及时组织汇交土壤样本至国家库和省级库,加快推进整段标本制作,力争6月底前完成样品流转汇交工作。

自治区三普办将按照国家要求,以更大力度推动全区分类分级分阶段高质量形成三普成果,为守住耕地红线、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信息来源: 内蒙古第三次土壤普查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