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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次土壤普查

年终捷报!!!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外业表层样点验收交出亮眼答卷(三普工作动态2025第3期)
发布时间: 2025-01-24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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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掌握我国土壤资源状况,夯实土壤资源保护与利用基础,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稳步推进。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次土壤普查外业表层样点验收工作顺利落下帷幕,标志着该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果。

自外业工作正式拉开帷幕,各相关部门、专业技术团队以及基层工作人员迅速凝聚力量,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在各个环节紧密协作、默契配合,以精心组织为有力引擎,推动外业调查采样工作在有序轨道上高效运行。此次外业表层样点工作任务艰巨,涉及自治区广袤的土地,地理环境复杂多样,气候条件差异显著。但普查队伍不畏艰难,勇挑重担。在整个外业表层样点过程中,专业技术人员严格遵循全国土壤普查的相关标准与规范。从采样点的科学布局,到样品的精准采集,每一个环节都做到了精益求精。在山川之间、田野之上,都留下了普查人员忙碌的身影。他们凭借专业的素养和坚韧的毅力,克服了诸多困难。在面对复杂的地形地貌时,普查人员充分利用先进的地理信息技术,精准定位采样点,确保采集的样本具有代表性。在气候多变的情况下,他们灵活调整工作计划,确保工作进度不受太大影响。



此次外业验收工作涉及12个盟市98个旗县区的外业表层样点,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自治区先后组织19个验收组,不辞辛劳,横跨内蒙古东西部的十二个盟市,扎实推进验收工作,耗时半年,成功攻克重重难关,完成验收任务。验收期间,验收组采取“1234”外业验收工作法,“1”是一套验收标准。自治区三普办统一制定了外业验收资料清单、总结报告提纲、汇报提纲和自验整改报告提纲;并将《表层土壤调查采样验收评分表》中的7项评分指标进行细化,明确具体扣分项和扣分标准,实现了验收标准统一。“2”是两级把关验收。按照自治区制定的统一标准,全区采取两级验收。初级自验:旗县组织具有土壤学知识背景、熟悉土壤三普外业调查采样工作、熟悉本区域土壤资源与农业生 产状况的4名技术人员和1名盟市专家开展自验把关;全面验收:自治区三普办将委托盟市三普办按照自治区要求组织验收队伍,对辖区县级表层样点外业调查采样进行全面验收。“3”是三个维度评判。验收专家组从纸质记录表、平台填报数据和旗县初步验收意见三个维度对照评分标准逐一进行评估打分,审查纸质原始调查记录表,直观了解样点校核勘查、采样队技术水平和质控覆盖情况;审查平台调查填报数据,可以进一步检查相关数据、资料的准确性,前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可以准确评判整体采样情况;验收资料的审查,可以综合评估采样旗县对于采样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质控情况。“4”是四个步骤提质。集中评议阶段:验收专家组依托土壤三普信息化工作平台先统一抽查5个样点,按照从事专业方向分配审查重点,通过集体会商评议的方式,根据《表层土壤调查采样验收评分表》统一打分标准;分散抽查阶段:集中评议结束后,按照均匀分布、覆盖林草、耕园,主要土壤类型和全部采样队的要求,每位专家再各自抽取15个样点分开审查,对样点选择、样品采集、成土环境和土壤利用、过程记录逐一审查评分;综合评审阶段:各专家评分后,结合旗县汇报、初步验收等相关资料,专家组综合所有评分和发现问题,形成总体验收意见;限时整改阶段:根据验收意见,被验收旗县安排专人逐条梳理,举一反三,限时完成整改、提交验收材料,为下一阶段土壤三普成果编制和汇总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经过全面严格的验收,全区参与普查的旗县中,65个旗县验收结果为优秀、22个旗县验收结果为良好、11个旗县验收结果为合格。岁末之际,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表层样点验收工作圆满收官,成绩斐然,为全年的普查工作画上了一个精彩的句号。

这份亮眼的答卷,不仅是对过去两年普查工作的高度肯定,更为后续的内业分析和普查成果的最终形成提供了坚实可靠的数据支撑。展望未来,自治区将以此次优异成绩为新的起点,继续稳步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为全面掌握土壤资源状况、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生态环境保护贡献力量。

信息来源: 内蒙古第三次土壤普查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