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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次土壤普查

内蒙古自治区三普办组织召开第二期土壤普查
成果编制与验收培训班
(三普简报2024第9期)
发布时间: 2024-09-14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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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认识、细化标准、统一方法,做好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工作。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三普办)于2024年9月11日-14日在呼和浩特市举办了第二期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验收专题培训班,培训班上,全国土壤普查技术指导组3位专家,内蒙古财经大学迟文峰教授、福建农林大学张黎明教授、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卢昌艾研究员分别就土壤类型图制作、土壤属性与盐碱专题图制作、耕地地力评价、适宜性评价和土特产优势布局评价等几个方面授课,内蒙古三普技术指导组青年专家兴安、韩文军、赵世翔三位老师做典型经验交流。



培训班传达了全国农田建设会议精神、通报了国务院普查抽验小组的抽查情况,解读了土壤普查成果方案和外业采样、内业检测数据审核及验收方案。



培训班强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是由国务院统一部署,各地政府直接负责,融政治性、社会性、专业性为一体的一项基础性国情国力调查,并被列入党政同责粮食责任制考核。一是工作部署上,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务必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土壤普查的极端重要性,将摸清和查明土壤性状作为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任务来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二是工作落实上,要从民生福祉的角度,深刻认识土壤普查的历史责任感,将摸清和查明土壤性状上升到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上来。三是任务完成上,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深刻认识成果编制汇总的现实紧迫性,将摸清和查明土壤性状的成果聚焦到任务完成和农业实际应用的目标上来。

培训班提出,2024年是三普任务完成的关键之年,各地一定要认识三普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将工作重心转到样品检测数据审核和普查成果汇交汇总上来。从“统一技术路径的基本要求、严把质量三关的关键环节、紧扣科学应用的普查目标和把握完成节点的时间要求”四个方面统筹谋划,做好本区域的普查验收和成果汇总工作计划,系统推进,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普查成果科学、准确、可靠、可用。

培训班要求,各级三普办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认真整改国家和自治区抽验反馈的问题,严格质量控制,做好成果编制工作。一是把控成果编制质量,要按照国家统一要求规范开展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通过“四级联控”审核数据,谋划成果应用,发挥普查成果的作用。二是把握成果编制时间,2024年11月完成盐碱地专题调查成果汇总,年底完成45个旗县和鄂尔多斯市、乌海市2个盟市级成果汇总。 三是强化成果数据安全,普查成果属于工作敏感数据,严格落实国家相关保密要求,配置保密工作站,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确保数据绝对安全。

全区12个盟市及98个普查旗县三普办技术骨干和成果编制单位等180多人参加此次培训。



信息来源: 内蒙古第三次土壤普查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