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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机械

2024年“农机3·15”活动——关于开展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14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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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服务中心、发展中心、研究所: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和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农机化总站(质)函〔2024〕14号)有关部署要求,为实现建设农业强国目标,助力春耕生产,促进粮油大面积单产提升,维护农机消费者合法权益。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开展全区“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以下简称“农机3·15”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提质增粮推技术 护农增效提单产”。发挥机械化提升单产、节本增效和引领驱动作用,推动先进农机创制应用,做好春管春耕农机服务保障,提高农机产品质量和作业质量,维护农牧民利益。

二、活动安排

活动期间,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官网开设“农机3·15”专栏,并与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农机3·15”专栏链接。重点围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规模养殖类和设施种植类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黑土地保护性耕作、粮食作物机收减损、提高单产、提升产能等方面开展技术推广应用宣传,在农机装备补短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农机质量监管、农机质量投诉服务等方面开展政策法规宣传。

各盟市、旗县(区)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统一主题、统一标志,采用发放资料、投诉服务、发起倡议、组织机具展演、下田入棚等贴近农牧民的服务形式,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农机3·15”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大面积单产提升的重要性,以保障春耕春管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组织开展好“农机3·15”活动。

(二)丰富活动形式和内容。各盟市要结合实际,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将活动向基层延伸,贴近广大农机用户,切实扩大和提升活动效果。以“农机3·15”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农机化政策宣传,推进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促进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

(三)注重活动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智能农机装备、质量监管政策、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提升和粮食作物机收减损技术。积极组织农机企业参与“提质增粮推技术 护农增效提单产”倡议活动,促进农牧民依法购机用机,增强农机生产和销售企业社会责任和诚信经营意识,促进农机化质量提升,营造依法维护农机用户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四)及时做好总结。各盟市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创新方式方法,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请于3月28日前以盟市为单位将活动总结材料和《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农机3·15”活动信息统计表》(见附件)报送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农牧业机械化处。

联 系 人:肖皓文、曹阳、李赟

联系电话:0471-4312210、4314907

电子邮箱:glzzljdk@126.com

活动专栏网址:http://nmt.nmg.gov.cn/yw/nmjx/


附件:1.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2.2024年“农机3·15”活动标志

      3.提质增粮推技术 护农增效提单产——2024年内蒙古“农机3·15”活动倡议书

      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农机3·15”活动信息统计表

附件.docx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4年3月5日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