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牧动态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举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专题讲座暨自治区农牧厅(乡村振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第8次(扩大)学习会议
8月7日,自治区农牧厅举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专题讲座暨自治区农牧厅(乡村振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第8次(扩大)学习会议。邀请农业农村部法规司立法协调处二级调研员张国桥授课。在家厅党组成员、厅机关主要负责人、厅属单位负责人参加。
张国桥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立法基本情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设立、合并、分立、终止,集体财产经营管理与收益分配,争议解决与法律责任等内容对法条逐条做了详细解读。授课既有宏观视野又具微观指导,对全面理解、把握、实施该法提供了宝贵的指导和启发。
会议强调,要提高站位,增强贯彻自觉。深刻认识该法对保障农牧民权益、壮大集体经济、夯实党在农村牧区执政根基的极端重要性。要学以致用,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坚持问题导向,联系部门实际,对照法律条文梳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与管理短板,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能力。要广泛宣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环境。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农牧民依法维护权益、参与集体事务,为集体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