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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动态

第二届“内蒙古农推官”选拔大赛即将开赛
发布时间: 2024-03-22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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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会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全力推进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大内蒙古优质农畜产品宣传推介力度,自治区党委农牧办会同自治区农牧厅、商务厅、文旅厅、退役军人事务厅、市场监管局、内蒙古日报社和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共同举办第二届“内蒙古农推官”选拔大赛,在全国范围内招募、选拔、培养、认证一批内蒙古农畜产品推广专业人才,形成合力推介家乡好产品的态势,制定如下方案。

一、大赛时间

2024年3月-11月

第一阶段:2024年3月底前,大赛筹备阶段,完成方案制定,赛前宣传、启动仪式等工作。

第二阶段:2024年5月底前,完成大赛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第三阶段:2024年6-7月,进行大赛初赛复赛遴选、赛前培训、决赛颁奖等活动。

第四阶段:2024年8-11月,组织获聘“农推官”开展宣传推介活动。

二、大赛奖项

经过比赛,根据参赛规模评选产生新一批“内蒙古农推官”,力争每个旗县都能够评选产生“内蒙古农推官”,由自治区农牧厅颁发聘书。对组织参赛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地区、部门颁发“优秀组织奖”。

三、大赛流程

(一)启动仪式。3月初,进行前期活动预热,通过拍摄录制大赛宣传短片,制作大赛海报,在视频号、微博、抖音、快手开通大赛活动话题,在国家级、自治区级以及商业平台等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发布,提高选拔大赛活动知晓度。3月底,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举办启动仪式,邀请自治区党委农牧办、农牧厅、商务厅、文旅厅、退役军人事务厅、市场监管局、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广播电视台等部门负责同志出席,邀请相关融媒体负责人参加。

(二)征集报名。报名方式由盟市推荐报名和社会报名2个渠道进行,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25日前。

1.推荐报名:由各盟市委农牧办会同农牧局、商务局、文旅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管局和各级融媒体组织所在地区选手报名,积极选送参赛者,做到优中选优,每个旗县市区推荐5名参赛选手。由盟市农牧局统一将本地区推荐参赛选手的个人简介、联系方式(手机号、微信号)、参赛小视频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发至nmgntg@163.com邮箱,并同时报送1名盟市联络员。

2.社会报名:鼓励引导全国范围内的农牧业企业、商协会代表、合作社代表、网红达人以及平台、品牌、MCN(短视频)机构和有意愿推广内蒙古农畜产品的个人均可报名参赛,由选送单位或个人将参赛选手的个人简介、联系方式(手机号、微信号)、参赛小视频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发至nmgntg@163.com邮箱。

3.参赛视频要求。参赛选手在个人视频号账号发布报名参赛小视频,小视频录制内容为参赛口号:“大家好,我是XXX,我在XXX(旗县市区),我报名参加内蒙古农推官大赛。我推介的家乡农畜产品(和美乡村或农牧产业)是.......”视频时长60秒以内。

(三)资格审查。主办单位根据报名信息,对参赛者身份、背景、事迹、现状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农牧厅公众号、视频号及各主流媒体平台公布初赛名单。

1.报名参赛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遵循公序良俗,遵守商业道德,坚持正确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网络生态。热爱农牧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宣传推广农牧业产业及农畜产品有一定的认识和经验。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赛。违反《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发布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信息,欺骗、误导用户。营销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虚构或者篡改交易、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等数据流量造假。知道或应当知道他人存在违法违规或高风险行为,仍为其推广、引流。骚扰、诋毁、谩骂及恐吓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传销、诈骗、赌博、贩卖违禁品及管制物品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行为的。

(四)初赛遴选。参赛选手以“农畜产品”为主题,通过介绍家乡优质特色农畜产品,在个人视频号发布初赛参赛视频。根据赛制安排,主办单位组建评审组,对参赛者视频进行评审打分,根据报名参赛选手总数确定入围复赛名单。

(五)复赛入围。进入复赛的选手以“和美乡村”为主题,通过介绍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家乡),在视频号账号发布复赛参赛视频。根据赛制安排,大赛评审组对参赛者视频进行评审打分,按照1:2比例入围决赛。

(六)赛前培训。由主办单位邀请区内外专业老师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对进入决赛的参赛选手进行赛前培训和参赛指导。

(七)决赛颁奖。决赛将组织选手以宣传推介家乡特色“农牧产业”为主题,选择一个家乡的特色产业制作推荐视频,在视频号账号发布决赛参赛视频,由大赛评审组和现场评委老师综合打分,按照入围决赛选手50%左右的比例评选产生“内蒙古农推官”,并举行颁奖和授权仪式。

(八)广泛推介。在自治区农牧厅指导下,由承办单位邀请区内外专业老师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对被聘为“内蒙古农推官”的参赛者进行全面培训,结合“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农村牧区开展“我为家乡代言”等宣传活动。

联系人:自治区农牧厅市场与对外合作处

杨正茂(0471-6651785  15048800111)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