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
为切实保障全市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市安全中心对我市农牧批发市场、动物屠宰场、蔬菜种植基地、水产品养殖户、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进行抽样监测。
截止9月10日,共计抽样监测水产品39批次;生鲜乳170批次;畜禽产品57批次;果蔬类产品132批次;禽蛋42批次,全部送实验室定量检测。将对β-受体激动剂类、磺胺类、氟喹诺酮类、四环素类等27项指标和农药残留68项指标进行检测。采样过程中,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采样规范流程操作,确保了抽样信息准确无误,具有代表性。
抽检同时对涉及检测抽样生产销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并宣传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发放了相关资料,督促农畜水产品生产销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制度。一是指导生产销售企业开展危险源隐患排查、规范进出货台账记录;定期对农畜水产品分割工具、使用器具进行清洗消毒进行指导。二是对生产经营企业重点排查火灾,输电线路老化等储存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指导。三是对生产企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好各项安全制度。更好地落实国家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求。
下一步,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将持续做好农畜水产品检测工作,指导种养殖单位安全用药、禁止滥用抗生素,严格执行农兽药间隔期休药期规定,使种养殖企业明白应从严监管农兽药等投入品,切实保障农畜水产品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