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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牧区合作经济指导处

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牧区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农村牧区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工作,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负责人 :朱晓方

联系电话:0471-6651843

办公地点:农牧厅办公大楼616室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