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农业
一、奖补对象
在全区范围内,设施农业园区所在旗县(市、区)级人民政府。
二、奖补方式
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支持规模化发展。
三、验收及奖补标准
申报旗县(市、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单个园区新建或扩建设施农业面积达到1000亩以上,并且与存量面积合并计算达到1万亩以上,且园区具有良好的联农带农机制。园区所在旗县(市、区)每个奖励500万元,每增加2000亩,再奖励100万元,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且每个符合条件的旗县(市、区),只能享受一次规模化发展旗县奖补资金。
四、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旗县(市、区),以旗县(市、区)为单位进行申报,填写申报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旗县(区)设施农业现状及发展规划;
(2)旗县(区)万亩以上设施农业园区地理位置和四至信息;
(3)新建或扩建设施的位置、面积标识;
(4)新建或扩建设施农业园区相关建设方案、用地佐证材料以及政府的建设批复等文件复印件;
(5)建设施工合同、工程验收等佐证材料复印件;
(6)新建或扩建农业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单。
2.盟市农牧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验收,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实地核查,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旗县(区),通过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