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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农业

《关于支持设施农业规模化发展措施的实施细则(2024年版)》有哪些内容?
(二)支持规模化发展旗县(市、区)
发布时间: 2024-12-13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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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奖补对象

在全区范围内,设施农业园区所在旗县(市、区)级人民政府。

二、奖补方式

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支持规模化发展。

三、验收及奖补标准

申报旗县(市、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单个园区新建或扩建设施农业面积达到1000亩以上,并且与存量面积合并计算达到1万亩以上,且园区具有良好的联农带农机制。园区所在旗县(市、区)每个奖励500万元,每增加2000亩,再奖励100万元,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且每个符合条件的旗县(市、区),只能享受一次规模化发展旗县奖补资金。

四、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旗县(市、区),以旗县(市、区)为单位进行申报,填写申报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旗县(区)设施农业现状及发展规划;

(2)旗县(区)万亩以上设施农业园区地理位置和四至信息;

(3)新建或扩建设施的位置、面积标识;

(4)新建或扩建设施农业园区相关建设方案、用地佐证材料以及政府的建设批复等文件复印件;

(5)建设施工合同、工程验收等佐证材料复印件;

(6)新建或扩建农业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单。

2.盟市农牧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验收,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实地核查,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旗县(区),通过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