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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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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而成。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门户网站(http://nmt.nm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联系(电话:0471—665206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自治区农牧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执行自治区政务公开地方标准,紧紧围绕2022年农牧业农村牧区工作重点任务及农牧民群众关注关切,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按时答复申请人信息公开申请,及时新闻发布,加强解读回应,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和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把准政务公开方向,优化政务公开职能,推动决策和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截至2022年底,通过农牧厅门户网站发布规范性文件34件(现行有效件数),政务信息1309件,回复“厅长信箱”来信27件、“在线咨询”83条,开展线上征集调查11期,2022年网站总访问量达到152万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厅按照地方标准,明确工作流程、工作内容,优化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工作。2022年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21件,已全部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2年我厅本年制发布规范性文件4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30件。

(四)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提升规范化信息化“一网通办”能力,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维护信息公开工作秩序,为给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便捷实用的服务,优化注册信息从21项减少至12项,在实现集约化平台的前提下,加强农牧系统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切实提升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在确保网络安全下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今年印发了《进一步做好农牧系统政府网站和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全区农牧系统政府网站管理工作,提升政府网站运维应用管理和服务水平,2022年我厅门户网站信息发布通报5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2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3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 织

法律服务机 构

其他

21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1

0

0

0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1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

0

0

0

0

0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1

1

0

0

0

0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 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农牧厅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与自治区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针对政务服务局对我厅第三方评估报告中提出问题作出了整改。

一是针对未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线下主动公开渠道的联系电话、办公地址及信息公开指南中未列明依申请具体的收费标准已改正。

二是我厅部门2022年公开的政策文件未能实现下载功能已整改。

三是针对部分政策文件与解读稿未相互关联及部门解读稿公开不及时问题已及时关联公开。

四是我厅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未公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工作开展“回头看”已整改。

五是我厅网站已补充转载“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听取稳住经济大盘督导和服务工作汇报 部署充分释放政策效能加快扩大有效需要”和“中国共产党章程”。

六是针对我厅蒙古文网站未开通政务新媒体,因不具备蒙古文字的专业人员,暂时未开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我厅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28号)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实时跟进督查,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农牧系统政府网站和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农牧办发〔2022〕13号),进一步规范了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明确了网站集约化过程中“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建设要求。通过数据共享方式实现了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行政许可的集中公开和动态更新。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3年1月29日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