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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24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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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规定,现公布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我厅牵头的工作落实情况

在自治区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我厅牵头落实的工作是“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调整优化农牧业结构、实现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的利好政策,涉及面宽、社会关注度高。我厅在实施过程中,以服务农牧民为宗旨,最大限度地调动农牧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题的参与积极性。在具体的任务落实中,从方案的起草、讨论、审核、出台等各个环节都征集了各级政府、各行业管理部门、管理相对人、科研院所的意见,并对其中合理的意见建议进行了采纳,出台的所有文件均在农牧业信息网进行公布。一是公开农畜产品质量监管信息。将我区农畜产品监管体系、机构、承担检测数量等情况全部在农牧业信息网上公开,每半年在内蒙古日报和农牧业信息网公开全区农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情况,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平台上线运行,群众可以查到纳入追溯平台的所有产品信息。二是加大惠农惠牧政策公开力度。编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手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政策问答》等,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和标语、横幅等宣传媒介,通过组织专题培训、科技人员进村入户讲解等农牧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的方式,深入解读、宣传土地草原确权政策、农村牧区产权制度改革、农牧业补贴、农牧民创业创新等政策措施,让农牧民更好的了解政策、积极参与。三是推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公开农村牧区土地草原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等工作进展情况,旗县均在所在盟市政府网站和农牧业信息网发布了确权进展情况,农牧民群众可以更加方便地了解、参与和监督这些工作。

    (二)我厅负责的工作落实情况

在自治区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我厅负责落实的工作是“积极主动公开‘放管服’”改革信息“。一是深化权责清单公开工作。目前,我厅本级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共有29项。对这些行政审批项目,我厅逐项精简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制定流程图和服务指南,并将历次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结果和审批流程、服务指南一并在我厅门户网站——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去年,我厅按照有权必有责、越位缺位必追责的思路,又综合编制了行政许可等九方面的权责清单,将权力设定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和运行程序等落实到具体执法处室局和执法单位,并主动在内蒙古农牧业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开,让公众了解放权清单,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二是围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内全覆盖目标,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完成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了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库,所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的检查项目,均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细则并按照细则要求开展工作。三是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在内蒙古农牧业机械化信息网上,专门设立了农机购置补贴系统,基层农机主管部门网上受理申请,为购机者发放指标确认书,更加方便农牧民办事。

    (三)我厅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情况

    一是“五公开”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我厅认真落实《意见》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2016年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公开内容动态调整和定期审查机制》,设置了信息公开目录。按照《意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我厅在发文稿纸上增设“是否公开”栏目,在审核公文时,同步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准备对会议审批单进行完善,加入“是否公开”栏目。目前,正在探索并起草农牧业厅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以稳步有序地拓展公开范围,这些工作年底前可以完成。2016年,我厅已经制定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制度》,近期将报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目前,我厅的电视电话会议开到各盟市农牧业局,还只在系统内进行,下一步,我厅将按照《意见》精神,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会议,探索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二是解读回应机制进一步健全。主动加强政策解读。发挥网络、电台、报纸、微信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就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土地确权流转、草原确权流转、农机补贴、十三五规划解读、牛羊屠宰行业规范、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作等政策,及时进行解读,其中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行风热线5次,内蒙古电视台1次,农牧业公众微信13次。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利用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对重大政策进行集中发布。截至目前,共召开3次新闻发布会,1次在线访谈,主要涉及基本草原划定、绿色农畜产品博览会、产业扶贫等内容。主动解读政策性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制发的7件规范性文件均制定了解读方案,并将解读材料与政策性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主动监测舆情并积极进行回应。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网络舆情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网络舆情处置应急预案》,对网媒舆情进行实时监测,共发布舆情检测报告36期;变被动解释为主动发布,针对社会关注的焦点内容积极主动发布信息,如历年我区的草原虫害都会引起关注,今年在虫害发生时,我厅就通过媒体、网络公开虫害情况,有效地引导了舆论,没有出现不实报道.

    三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进一步建设完善了以“内蒙古农牧业信息网”为核心的,包括19个农牧业系统行业专业网站,12个盟市级农牧业网站和34个旗县级农牧业网站的全区农牧业网站群系统,为全区各级农牧业系统提供安全稳定的网络支持,为广大农牧民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今年截至目前,网站共计发布信息4万多条,日均访问量8000多人次,总访问量近4600万人次,是自治区访问量最大的政府网站。有效利用新媒体平台,拓宽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立足纸质媒介,在充分发挥网站公开功能的基础上,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开发利用新媒体,内蒙古农牧业厅微信、12316微信、12316微博、“蒙农资讯”、12316移动客户端等多种公开载体上线运行,形成了多渠道、立体式的信息公开网络,信息公开渠道更加多样化、畅通化,截至目前,已累计发布信息312条。在做好常规三农三牧政策法规公开的基础上,新增了农事之窗、产品追溯、市场行情、在线咨询等功能,信息公开内容更加丰富,受众从只能看变为可以咨询、互动,信息公开更具有交流性和吸引力。还可以通过该系统直接拨打“12316”语音服务热线,根据需要直接咨询专家进行答疑。

    四是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在农牧业信息网上设置了“依申请公开”栏目,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流程,提供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服务,申请人也可以在线填报申请信息。今年,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五是管理体制进一步顺畅。我厅一直非常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完善程序,健全制度。成立了由分管副厅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厅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了《内蒙古农牧业厅政务信息管理办法》、《内蒙古农牧业信息网内容保障及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农牧业厅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原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每年均组织全系统进行业务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制定了《厅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信息采集报送发布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及实施方案》等,通过考核评价的办法推动全厅政务公开水平不断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虽然我厅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单位工作性质决定,每年的工作内容大致相同,信息公开内容略显单一。二是厅系统有的部门、单位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做到应公开的全部公开。三是政务公开越来越走向深入,一些新的要求,如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电视电话还需时间来实现。

下一步,我厅将更加正视这些问题,不断提高认识、健全制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完善。一是拓展公开形式。充分各类媒体,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使用频率高、公众咨询多的政策法规和相关办事程序等进行重点公开。二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017年厅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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