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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14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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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规定,现公布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情况

1.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一是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2014年,我厅根据自治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印发了《关于梳理汇总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组织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厅属25个处室局和单位,结合“国发〔2013〕27号”、“国发〔2013〕44号”、“国务院令第645号”、“农办办〔2013〕21号”、“农办办〔2013〕50号”、“内政发〔2013〕104号”等文件要求,在以网上公开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我厅负责具体实施审批的行政事项进行认真系统梳理和清理,报请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反复甄别和确认,由原来的46项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到现在的27项(保留23项、分级审批4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4项、合并6项、剔除2项、下放7项,其中下放盟市级行政审批事项4项,下放旗县级行政审批事项3项。2015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新增行政审批事项4项。并按照建立审批事项清单制度的要求,在“农牧业信息网”和自治区政府层面上就我厅保留的31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公示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各项目的审批部门、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对象等。二是按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按时在农牧业信息网站向社会公开了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2015年部门决算和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2.重大决策预公开情况。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今年,我厅配合自治区法制办等部门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牛羊屠宰管理办法》、《新一轮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16-2020年),在办法和实施方案出台之前,在政府法制办网向各级政府、各行业管理部门、管理相对人、科研院所等征集了意见,并对反馈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的思考,对其中合理的意见建议进行了采纳。

(二)开展解读回应工作情况

1.政策解读方面。一是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作用,就内蒙古土地确权流转、草原确权流转、草原补奖政策、食品安全法、农机补贴、十三五规划解读、牛羊屠宰管理办法等政策,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络、微信等渠道,及时解读,其中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行风热线5次,内蒙古电视台7次,内蒙古日报报纸7次,农牧业公众微信10次。二是领导通过在线访谈的方式解读重要政策措施,总农艺师王雨锋做了一期《大力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助推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建设》,副厅长贾跃峰关于玉米结构调整的政策解读,副厅长赵永华关于科技创新的政策解读。

2.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一是主动发布政策。充分利用网络、电台、报纸、微信等媒介,对重大政策进行集中发布。比如:玉米结构调整、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大政策,均通过各类媒体进行了发布。召开了两次新闻发布会,对《内蒙古自治区牛羊屠宰管理办法》、《新一轮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16-2020年)进行了发布。二是变被动解释为主动发布,针对社会关注的焦点内容积极主动发布信息,如历年我区的草原虫害都会引起关注,今年在虫害发生时,我厅就通过媒体、网络公开虫害情况,有效地引导了舆论,没有出现不实报道。三是主动监测舆情并积极进行回应。加大舆情关注力度,对网媒舆情进行监测,共发布舆情检测报告  期。针对网络上“草比羊贵”的不客观报道,我厅第一时间组织通气会,邀请央媒等23家媒体,用事实说话,有效化解了舆情。四是建立了政务舆情监测和回应机制。

(三)基础保障情况

1. 不断强化网站服务。进一步建设完善了以“内蒙古农牧业信息网”为核心的,包括19个农牧业系统行业专业网站,12个盟市级农牧业网站和34个旗县级农牧业网站的全区农牧业网站群系统,为全区各级农牧业系统提供安全稳定的网络支持,为广大农牧民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2016年网站共计发布信息4.42万多条,日均访问量8000多人次,总访问量达到4219万人次。内蒙古农牧业信息网已经成为开发、整合、发布全区农牧业信息,开展农牧业及农村牧区信息服务的重要平台和窗口。

2.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及保密审查制度情况。制定了《内蒙古农牧业厅政务信息管理办法》、《农牧业厅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农牧业厅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原则》、《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制度》、《农牧业厅保密工作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原则、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措施等,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更加规范。

3.受理依申请公开情况。在农牧业信息网上设置了“依申请公开”栏目,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流程,提供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服务,申请人也可以在线填报申请信息。今年,共收到申请信息3件,均按时进行了解答回复。

4.业务培训情况。组织了农牧业厅系统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班,对厅机关和厅属各单位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主要内容是政务公开的职责任务、公开流程以及农牧业信息网信息发布和网站后台操作等。

5.纳入年度考核评价体系情况。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列入了各处室局、各二级单位年度实绩考核体系,制定了《厅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信息采集报送发布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及实施方案》。建立了信息报送目标、任务及考核通报制度,下发了《关于做好厅发文件录入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信息网公文检索系统工作的通知》,明确应在网上公开的事项。厅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每季度都要通报各单位报送信息情况。

(四)《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内党办发〔2016〕41号)贯彻落实情况

认真学习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厅系统处室局、厅属单位学习贯彻,就《实施意见》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进一步完善落实。

1.主动公开信息。始终把为广大农牧民服务作为工作宗旨,围绕相关农牧业政策、农牧业舆情,通过各类媒体、多种渠道,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做到让农牧民满意,维护社会稳定。在农牧业信息网上公开信息1800余条,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各报送信息173条,印发了16期《内蒙古农牧业情况》,11期《内蒙古农牧业简报》。围绕国家重大政策和重大行动措施,在各大主要新闻媒体已累计发稿660余条。

2.有效利用新媒体平台,拓宽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立足纸质媒介,在充分发挥网站公开功能的基础上,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开发利用新媒体,内蒙古农牧业厅微信、12316微信、12316微博、“蒙农资讯”、12316移动客户端等多种公开载体上线运行,形成了多渠道、立体式的信息公开网络,信息公开渠道更加多样化、畅通化。在做好常规三农三牧政策法规公开的基础上,新增了农事之窗、产品追溯、市场行情、在线咨询等功能,信息公开内容更加丰富,受众从只能看变为可以咨询、互动,信息公开更具有交流性和吸引力。还可以通过该系统直接拨打“12316”语音服务热线,根据需要直接咨询专家进行答疑。

3.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并逐步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体化政务服务模式。在内蒙古农牧业机械化信息网上,专门设立了农机购置补贴系统,基层农机主管部门网上受理申请,为购机者发放指标确认书。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情况。郭健厅长批示我厅要建设,正在筹备实体政务大厅,年内可建设完成。实体政务大厅建成后,将实现实体政务大厅办事平台与部门业务系统的有效融合。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单位工作性质决定,每年的工作内容大致相同,信息公开内容略显单一。二是有的部门单位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做到应公开的全部公开。三是公开平台的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存在着更新维护不够及时,文件报备、监督约束不完善等问题。

三、2017年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继续建立和完善规范行政裁量权、加强廉政建设、完善政务公开程序等制度,并在工作经费上予以更多的支持。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开展提供保障。

二是拓展公开形式。充分利用电视、网站等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使用频率高、公众咨询多的政策法规和相关办事程序等进行重点公开。

三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016年厅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xls




信息来源:admin